薛某称自己办“虚拟造币厂”一举多得、并非违法,并没能得到工商部门的认同。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说,虽然目前的法律没有禁止虚拟物品的交易,但是当虚拟财产交易逐渐人员雇佣化、场所固定化、交易盈利明确化,具有了经营的性质后,就可能涉及市场秩序和税收征收问题。
薛某不能领取符合其业务范畴的工商执照,没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经营活动,就是属于无照经营。目前当地工商部门已责令薛某停止营业,在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后,将作出进一步处理。
杭州体育场路上众多的网吧广告牌。越来越多的网吧成为年轻人接触网络的便捷途径,网络游戏也随之风靡。
目前,随着网络游戏的日渐风靡,各大网游公司都在大量发行游戏货币。很多网络游戏玩家为了获取游戏必须的虚拟货币,可谓挖空心思,甚至不惜动用真实的货币去购买,于是“虚拟造币工厂”等网络虚拟财产经营机构应运而生。
然而,据浙江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无照经营行为,目前法规上还存在着“真空”。也就是说,目前所有的网络虚拟财产经营机构都没有取得营业执照,都属于无证经营。
此外,虚拟货币交易是网络时代派生出的经营行为,目前国家没有虚拟商品能否当成现实商品销售的规定,工商部门注册上确实没有关于虚拟物品交易的项目。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并且需要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规范。
据了解,05年3月在上海结束的"虚拟物品保护法律问题论坛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寇晓伟副司长明确表示,虚拟财产保护需要法律保障。该会议是国内针对虚拟财产保护问题最高级别的一次讨论。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寿步教授认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包括虚拟金币(货币);虚拟装备,如武器、装甲、药剂等;虚拟动植物,如宠物、盆景等;虚拟人(ID账号)四方面内容。而玩家为了取得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财产需要与运营商、其他玩家进行虚拟物交易,有实际的交易产生就需要运用法律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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