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好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方便各国客商和有关人士出入境检验检疫,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服务首届博览会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征求有关业务处室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专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批准的便利措施,制定了中英文版的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检验检疫服务指南》。
设置礼遇通道和专用通道
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各主要口岸设置中国-东盟博览会检验检疫货物专用通道、参会人员礼遇通道和专用通道,实行优先检验检疫,优先通关。主要航空口岸有南宁、桂林、北海;海港口岸有北海、防城港;边境陆路口岸有凭祥、东兴。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全权办理参展物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事宜。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确立入境参展物检验检疫方式和工作流程。
入境参展物的报检管理
参展物主要是指展品、礼品及样品等,需由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在入境时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交参展物清单及政府有关参展物的证明文件,提单/运单等,并注明是否销售。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参展物的性质,实施感观检查或检疫处理后,出具通关单或有关检验检疫证单。
参展物运达展出地点后由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现场办公室申请办理报检手续。对非销售的展品可免予检验,涉及放射性检测的重金属矿、石材产品等除外。
展品为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时必须附有输出国官方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属于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还须提交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农业、林业部门签发的检疫审批单。
需要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报检时须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者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专用证明》。
展品为微生物、生物制品和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报检时须持有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来自欧盟的参展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和来自美、日、韩的参展物使用针叶树包装的,在入境申报时须由参展商或代理人提供输出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如无上述包装的,须分别出具无木质和非针叶树包装声明。
为提高通关速度,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可提前办理报检手续,参展物运抵入境口岸时,查验后凭通关单放行或转关。参展物一律免收检验、检疫、除害处理和监管费用。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在各出入境口岸公告和在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的网站上公布人员携带物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有关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有:人类血液制品(除人血清白蛋白以外);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动物尸体及标本;土壤;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蛋、皮张以及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乳清粉、蚕蛹、蚕卵、动物血液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转基因生物材料;废旧服装。
同时,“指南”还对参展物的展销及展后处理,人员携带物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规定等方面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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