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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查询费执行新标准


[  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6/6/20  ]    ★★★
    昨日,省物价局作出正式批复,规定从即日起工商信息查询费执行新标准。
  据悉,新收费标准分为三类:1、基本登记资料查询每次每条5元,本地查询每次每户最高不超过100元,异地查询每次每户最高不超过120元,企业注册名称(字号)检索查询按基本登记资料查询每户50元。2、查询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等,每次每户300元;查询企业分支机构、各类市场、个体工商户,每次每户100元;查询其余企业每次每户200元。省外异地查询可按上述标准每次每户加收100元。3、自助式查询按上述1、2项标准收费。基本登记资料查询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企业所有可公开登记资料查询时间每次不少于60分钟,超过时间每5分钟可加收10元;工商信息服务收费当中:常年工商信息顾问服务费每年每户300元,委托和被委托双方签订协议,载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资料复制、打印服务可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计收;网上宣传服务费,由企业或个人自愿委托,双方协商收费标准。
  另外,公、检、法、纪检监察、国家安全机关等查询工商信息资料,除需复印资料或复制档案(电子)的收取相应费用外,免收其它费用。 记者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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