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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B2C,对传统销售渠道冲击有限


[  百度    更新时间:2006/5/25  ]    ★★★
要闻回顾

    5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注资10元亿人民币给淘宝进入B2C领域,从而覆盖了C2C、B2C、B2B的全部电子商务业务,希望用“亚马逊+戴尔”模式的B2C业务贯穿整个电子商务链条,完成互联网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

  易观分析

    阿里巴巴的B2C模式,是借助阿里巴巴提供的网络平台,生产商抛开中间商直接充当卖方角色,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易。从阿里巴巴的B2C模式来看,阿里巴巴只是充当一个网络中间商的角色,与传统的C2C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前者由个人(C)换成企业(B)。事实上,淘宝网上的C2C模式已经有众多中小企业在以个人的名义在经营,阿里巴巴也从中看到了商机。

    依据阿里巴巴的B2C模式,入驻的生产商必须承担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售后服务。易观国际认为,生产商会碰到以下几个难题:

    其一,网上销售模式会与生产商原有主流销售渠道发生冲突。因为现在的销售模式大多采用分区域销售代理制,产品分销中会涉及到价格差异和渠道商利益分配问题,网络销售等同于串货,无形中生产商自已破坏了自已制定的规则。

    其二,物流配送问题是一大瓶颈,传统的模式下,生产商面对的是代理商,而网络销售是直接面对消费者,分散的需求在物流服务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流费用和准时订单履行率等服务水平很难保持统一,物流成本很容易由中间商转稼到消费者手中,价格优势将不再存在。

    其三,传统消费模式改变还不能被大众所接受,国内消费者还是更倾向于现场亲身体验产品后再购买,价格只是影响销售主要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因素。
传统销售渠道虽然压低了生产商的利润空间,但大卖场的网点优势、品牌优势,其所覆盖的人群是网络不可比拟的。

  易观视点

    易观国际认为,阿里巴巴的B2C模式,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对传统销售渠道冲击有限,但对于国内电子商务市场将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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