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其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
二、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程序:
凡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各直属局
负责对申请者材料和现场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初审合格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各直属局的初审意见及对申请者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批准后,颁发
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印制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进行公告,并于批准后30日内到国
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
生产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 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产品种类名称
、作业区域、规模,以及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
(二) 生产技术规范;
(三) 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的农产品基地环境测试报告;
(四) 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两次以上农产品安全质量抽查的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按《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填写。
经销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 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规模、产
品来源、产品种类及名称、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
(二) 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不同来源的农产品抽查报告;
(三)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包括进货、验货、运输、储存、包装等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以上资料按《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填写。
(四) 工商营业执照。
三、申请表
下载申请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恩桦 王琳
电 话:65326406
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院3号楼117室
五、证书
(证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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