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产生。
2、发证工作的计划部署。
3、按产品或类别制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4、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⑴企业申请
⑵填写申请书;(包括以下附件)
a. 营业执照(复印件);
b. 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c. 有关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制度目录;
d. 产品检验工具、设备和仪器明细表;
e. 代表性产品、工艺装备和设备明细表;
f. 产品外协、外购件明细表;
g. 领导及技术人员明细表;
⑶审核签章
按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授权,对量大面广的产品,省(区、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后,即可安排组织审查。其他产品由省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审核签章后交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转各审查部组织审查。
5、企业准备:
⑴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的取证领导小组是做好取证工作的关键。
⑵提高企业全员发证意识是取证的基础。
⑶搞好自查验收;
⑷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
6、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验收
⑴下达审查验收计划;
⑵组成审查验收组;
⑶审查验收依据;
⑷审查验收程序:
① 听取汇报、深入现场、了解情况。
② 按考核办法进行验收。
③ 汇报验收情况。
④ 填写审查表和审查结论。
⑤ 审查总结报告。
7、产品检测
⑴抽样、封样、送样
① 抽样依据的方法
目前关于计数抽样国家有两个标准:
a.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b. GB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稳定性的检查)。
c. 生产许可证的检测工作主要是用于检查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通常使用GB2829标准。
d.抽样原则:一是随机抽样;二是本厂正常生产的产品;三是要防止弄虚作假,做小样。
② 抽样的形式,可分为审核时抽样或派人或委托抽样两种。
③抽样范围:抽样原则上在企业内(库房、生产线上的成品),销售部门也可取。
④封样
抽样时应有厂方代表、抽样单位经抽样人和厂方代表签章生效。样品进行包装后加盖封条。
⑤送样:国家授权单位。
⑵产品检测
a样品验收与保管。b产品检测依据。c产品检测。d出具检测报告。
⑤不合格品处理
8、 异常情况处理
⑴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处理方法。
⑵对企业严重弄虚作假的处理。
⑶对企业提出保密要求的处理。
9、 审查、发证与公布
⑴审查:根据申报材料、审查结论提出;
⑵发证:由国家统一发证;
⑶公布:由国家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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