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称,目前境内各种媒体上所载境外外汇交易提供商都未获得过境内经营许可,某些投资或咨询公司、代表处组织境内居民个人参与这种交易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投资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外汇局日前和公安机关依法取缔了天津财智外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非法网络炒汇窝点。网络炒汇活动实质是通过互联网开展外汇保证金(外汇按金)、外汇期货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一般是由境外投资公司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经境内中介公司网罗境内居民开展交易。近年来,这一活动在我国一些城市渐呈蔓延趋势。 1994年,外汇局及有关部门就曾严令禁止境内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参与外汇期货和外汇保证金交易。
据了解,境内居民个人参与非法外汇保证金或外汇期货交易大部分遭受了巨额损失,其中既有交易本身风险较高,居民个人投资者缺乏必要的外汇理财常识等因素,也不乏少数境内机构和个人打着境外投资公司或交易商的幌子,伺机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外汇局郑重提醒广大居民个人投资者,远离非法网络炒汇活动,通过正规渠道开展合理的外汇投资活动。目前,境内各商业银行均已开办实盘外汇买卖业务,方便广大个人投资者从事正常的外汇资金买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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