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时事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假药已造成4人死亡


[  网易    更新时间:2006/5/15  ]    ★★★
(服用假药中毒患者)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5月14日播出“齐齐哈尔假药已造成4人死亡”节目,以下为节目实录:

国家药监局近日通报,广东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要求各地立即停止销售该企业的所有药品。那么这种假药所带来的不良反应究竟是一种什么情况,又有多严重?我们的记者孟庆海在第一时间赶到广东,独家采访到了这种不良反应的真实情况。

一、假药已夺四命

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肝病区的重症监护室里,几位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就住在那里。

有位正在治疗的病人叫陈宗明,他全身在不停的抽搐。

陈宗明亲属:“都用了呼吸机,现在连话都不能说了,从昨天到现在就搞成这样子。”

陈宗明的妻子林修华:“我几天来都睡不着吃不下。”

还有位正在抢救的病人叫吴明远,是几个人中病情最严重的一个,他全身的皮肤已经全部变成了土黄色,人已经基本没有任何知觉。

吴明远的妻子张金梅:“我什么也不想说,(他)才34岁。”

让患者家属担心的是,同院的病人中已经有人因为使用了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引起肾衰竭死亡。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传染科主任高志良:“这个假药已经在前面死掉了几个病人,目前已经死掉了4个。”

高志良介绍,除了已经去世的4位患者外,他们医院现在还有6位使用了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的患者正在抢救,其中3位生命垂危,目前医院已把他们安排在重症监护室。

二、不良反应没有有效治疗方案

高志良:“这个药除了对肾有侵害以外,它同时对神经系统有损害,现在所有的病人都出现神经的损害,就是吞咽困难,呼吸急迫,甚至有些麻痹,这都是假药的毒性造成的。”

记者:“现在解决中毒的方法有没有?”

高志良:“最好的就是透析,我们从5月1日一直在透析,完全的解毒药现在没有,全世界都没有。”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 图片由CCTV《经济半小时》提供)

(情绪激动的患者家属 图片由CCTV《经济半小时》提供)

三、假药居然是广东省药品招投标的独家中标药

 

记者了解到,亮菌甲素注射液是一种治疗肝炎病症的常用药,以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直在使用另外一家制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但是从今年4月19日开始,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广东省药品招投标中独家中标,从而进入了他们的医院。

 

高志良:“省属招标后,这个药是独家中标的,原来的药就落标了,就自然的替代了,当然我们医生是完全不懂,我们也是受害者。”

 

四、假药数量惊人

 

这种危害严重的假药究竟有多少?它们流向了哪里?高志良说,他非常担心。

 

高志良:“这个药有几万支,因为它是第一次生产,很可能就蔓延到全国,那么我们在5月1日发了这个通知,全国把它封杀,这个药很多都在运输途中,你想想如果是不阻止这个事情,在全国有多少人要遭殃。”

 

层层设卡,但没有查出假辅料

 

5月14日下午,药监部门召开新闻分布会,宣布假药是由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购买假辅料导致的。

 

记者:“购买这些辅料的这些人员应该有辨别能力,是不是这样的?”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永文:“应该对原料、原料的辅料依法进行检查,而恰恰在检查过程当中,由于检验员的失职和渎职,把不合格的丙二醇当成真正的丙二醇,而突入了使用。

 

记者:“为什么没有查出来?”

 

曹永文:“这种情况我们目前都不好直接分析。”

 

记者:“使用了假原料之后,生产出的药品应该是不附和质量要求的,成品为什么也没有检查出是有问题的?”

 

曹永文:“这种情况显得很复杂。”

 

记者:“药监部门有没有监管上的漏洞?”

 

曹永文:“案件查实之后,作为造假者、贩假者和制假者,一定会遭到法律的制裁,会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主编:张凯华

 

记者:孟庆海 周人杰

 

摄像:毛云李 樊建恩(稿源:CCTV)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赌场老板公然与公安对抗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我国2亿人日消费不足1美元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