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食品包装袋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纸、塑料薄膜或铝箔经粘合剂(聚氨酯和改性聚丙烯)复合而成的食品包装袋。包括蒸煮袋和普通复合袋。
1 感官指标
1.1 外观:应平整,无皱纹,封边良好。不得有裂纹、孔隙和复合层分离。
1.2 袋装浸泡液:不得有异味、异臭,混浊和脱色现象。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甲苯二胺(4%乙酸),mg/L ≤ |
0.004 |
蒸发残渣,mg/L | |
4%乙酸 ≤ |
30 |
正己烷,常温,2h ≤ |
30 |
65%乙醇,常温,2h ≤ (指聚乙烯塑料薄膜为内层的复合袋) |
30 |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mg/L ≤ |
10 |
重金属(以Pb计),mg/L | |
4%乙酸 ≤ |
1 |
注:浸泡条件:
a.使用温度(包括杀菌)在60~120℃的复合袋为120℃,40min。
b.使用温度低于60℃的复合袋为60℃,2h。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防疫司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西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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