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一季度本市已经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两起,因为发生在集体食堂,所以中毒人数较多。市食品安全办说,五一黄金周临近,卫生监督部门正在进行旅游接待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物中毒隐患,特别是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的情况,对存在食物中毒隐
患的单位将责令停止经营,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予以重罚。
市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注意:一不吃腐烂的蔬菜,吃剩的熟菜在高温下久放后不可再食用;腌菜要用新鲜菜,至少腌制15天以上再食用,现泡的菜最好马上就吃;三不要购买和食用散装盐;四是如果食用亚硝酸盐后发生胸闷、憋气、青紫等现象,应马上到大医院就诊。
自2000年3月起,北京市就明令禁止餐饮企业购买、使用和存放亚硝酸盐。市食品安全办因此提醒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工地食堂等单位,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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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之味”连续四周上黑榜
信报讯 (记者 革继胜) 昨天,加增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肚丝、肘子、童子鸡等40种食品被市食品安全办责令全市下架。
加增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食品企业,这个企业生产的肚丝、肘子、童子鸡不合格原因是亚硝酸盐超标。下架名单还显示,北京良之味商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连续四周登上不合格食品黑榜。
市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说,凡已购买这些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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