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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品牌排名的幻象?


[  IT社区媒体    更新时间:2006/4/29  ]    ★★★

  郭明全先生有一个杂志专栏,似乎叫茶馆或者圆桌,总之是他挑选话题,然后也跟我们的“随园论衡”一样,找几个朋友来扯出内容。因为对严介和案例的好奇,我不后悔,在一个我不熟悉的领域里发言。并且不揣浅陋,遵嘱把自己当天的闲谈整理成下面的文字。

  我没有想到,江苏红商务俱乐部的茶饭如此便宜,此前我还真不知道,郭明全是它的董事长(此前我只听说,他是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的总裁助理和宣传部长)。

  文革期间,文艺“集体创作”发展到极致,那被认为是——试图以阶级共性遮蔽个体人性。我们很容易就看出,问题在于决定文艺思想的那个政治语境。

  所以总体说来,个人品牌的概念流行,也是当今社会的折射系数,就此而言它具有不容置疑的进步性:至少,个人价值不再是集体主义的对立物。但文革过去三十年,只以其作为参照难免过于宽容。反过来说,文革还在不断被作为参照,本身也未必不是一个参照。

  追求构成个人品牌的某些要素,对于挽救当下的各种“无序”有价值。就算我们忽略真实动机,一个人为了诚信——或者为了在公众面前树立诚信形象而做的努力,总是有利于社会生态和商业伦理的(如果这个“生态”和“伦理”水平较低,则它们还同时具有时代意义)。

  可尽管概念的先进性不容争议,也必须对鼓吹推广的社会机构保持警惕。因为,它们中有很多根本就是商业机构——这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在于它们鼓吹先进的概念,非但不是为了挽救商业伦理,可能鼓吹行为自身就有违商业伦理;它们打着改善社会生态的旗号,反而恶化了身在其中的社会生态:一旦经济贪求干扰了价值视线,则公众就会被误导,概念的进步性也就会大打折扣。

  我们自然不能把上述判断,轻率地加到个人品牌榜的发布单位——“中国品牌研究院”。但即便从业务层面而言,这个榜单的公正性亦有待推敲。它的计算方法是:先以媒体的版面价值为基础,再辅以广告代言价值和公益捐赠价值进行数据修正:就是说,媒体的爆光率是决定参数。

  媒体的爆光率无疑跟个人品牌相关(尽管并不总是“正相关”),但不对媒体的受众指向具体分析、仅就广告价位进行简单量化是不够准确的。我不认为,在超女浪潮中胜出的李宇春一定比潘石毅“值钱”——因为没有人去考虑他们能够影响的人群,是否具有同样的购买力和决策力(可以肯定的是,那不会只由“人群规模”这一个指数决定)。

  我甚至觉得,个人品牌榜单的逻辑起点就有问题。据报道,版面价值(包括电视和网络的版面价值)是根据“百度”搜索确定的,略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如果换用google结果将会有多大差别。

  不过,个人品牌榜毕竟反映了近似的正确性。我们姑且认为误差是因为操作性上的困难。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需要考量的呢?

  从理论上说,个人品牌价值,跟其所属“单位”的利益是同向的。比如张瑞敏之于海尔,海尔固然成就了张瑞敏,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未必不是后者成就了前者。就是说,个人品牌的建立对于企业本身也有好处。

  但是这可能带来一个问题。我们如何区分,一个国营单位的明星厂长,不是在利用国家资源捞取个人效应?假如他的跳槽没有违背人事合同,企业如何挽回自己看不见的损失?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之外的客串或者讲学,是否应该把收益与单位分享?事实上,有许多民营企业家,就是在国营企业里首先建立了个人品牌,他们中有一些,进入国营单位动机就是为了捞取个人好处。

  也许我们可以拿学术界来进行类比。前不久有一篇文章曾经引起广泛的争议。那篇文章的标题是:《中国新闻与传播学科核心作者群的现状与分析》。它利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的资料,通过对“来源文献”和“被引文献”两部分指标,对学者的学术力进行量化描述,从而形成了一个榜单。但是很快有激烈的反对意见:这个排名根本就就是一种幻象。因为在中国,科研机构和学者不是在同等权利、同等条件下从事科研活动的,有一些核心作者根本就是核心期刊的编者——甚至有权决定哪些期刊是核心期刊的人(他们同时也决定科研资金的分配,而它们可以被用来作为出版资助)。

  也许我们还要甄别品牌榜上:哪些人的爆光率是因为新闻价值,而另外一些人,他之所以出镜是因为具有影响媒体的非新闻资源。并且,当我们在对个人品牌进行伦理判断的时候,需要对获得个人品牌的资源背景进行分析。否则就不能看清楚:赞美的喧嚣背后有没有隐藏的“不高尚”,它们在华丽的口号下,是否与公众的利益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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