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研究 >> 商标侵权

“莎莎”商标之争尘埃落定上海莎莎败诉


[ 陈轶珺 上海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6/4/25  ]    

    香港莎莎和上海莎莎的商标之争终于有了结果。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判决,上海莎莎应停止侵犯香港莎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香港莎莎30万元,并在主要媒体上刊登声明:今后上海莎莎的化妆品店内将再也看不到“莎莎”以及“SaSa”的字样。

    2003年,香港莎莎发现上海莎莎以“莎莎”作为字号注册企业名称,并在营业招牌、网页以及礼品袋上突出使用“莎莎”及“SaSa”字样,经营美容美发及化妆品销售业务。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对其与香港莎莎存在关联关系作出不当的表示。于是香港莎莎将上海莎莎告上法庭。

    对于二中院昨天的判决,香港莎莎企业传讯总监梁玮珈表示:“我们深信这个判决可以帮助莎莎在上海及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免受误导,确保他们在正规的莎莎专卖店里购买美容产品。”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广西部分知名商标在香港遭抢注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一纸商标带来百万收益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