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雷蕾)昨日上午,2006春交会“市民房产学校”在C区天府博览中心2楼推出的“怎样购买二手房”义务讲座得到了市民的热烈参与。成都市房产交易中心过户科科长宋斌,为在场的近50名市民讲解了私房买卖过户办理程序以及过程中的交易细节。在场听课的不少市民还拿到了一份的关于私房(含政策性住房)买卖过户须知的操作手册。前来听课的一购房者高兴地告诉记者,听了专业人员的讲解和手中的这份二手房交易须知,就不用担心自己买二手房时被人蒙骗了。
成都市房产交易中心过户科特别提醒市民:在办理二手房交易程序时,买卖过户受理仅为初审,还需经复审、发证后,买卖过户手续才最终办理完毕。如果复审中发现问题,经完善手续后继续办理;如不能完善手续,受理单位将不予登记,还需买卖双方共同前来撤销交易。凡自行交付房屋、房款的,最好在领证时才房款两清,以避免出现纠纷时造成经济损失。
二手房买卖过户须知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条件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能交易。
2、买方需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卖方权利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到场。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同时到场。
3、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为有效。受托人需持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前来办理。
4、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自行交付的方式,如有纠纷责任自负。在办理买卖登记手续时,由买方将购房款存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待买方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后,由交易中心将房款直接付与卖方的交付方式较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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