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宏观调控政策限制,最近不少投资者将注意力转向典当融资,其中大部分是用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申请借款。
那么,是不是像外界传闻的那样,典当行的生意已经兴隆到“踩破门槛”的地步了呢?是不是银行不受理的业务都转向典当融资了?事实并非如此,两者虽然都是融资手段,但还是有许多不同之处。
首先,资金规模不同。由于典当行发放借款多以自有资金为主,其资金实力远远比不上银行,因此它的定位就是小额短期借款。即便像东方典当行这样在业内颇具实力的企业,注册资金也只有5000万元人民币,相比银行可谓小巫见大巫。
其次,利息不同。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为5.31%,而典当利息以月计算,是综合服务费加利息为3.5%左右,是银行的数倍。因此,只有急需短期资金周转的客户,才会考虑典当融资。
第三,期限不同。银行一般要求借款期限1年以上,而典当行则是以月为基本周期,到期可以赎回,也可以续借。
虽然典当行的门槛低、手续简单、操作灵活,但对投资者来说,有很大风险。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归还,那么借款人就必须继续承担高额息费,或者面临质押物(或抵押物)被强制拍卖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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