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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渠道的特点


[  21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6/4/12  ]    
    (1)每一条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通过生产消费和个人生活消费能实质上改变商品的形状、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最后消费者或用户。

  (2)西方国家的分销渠道是由参与商品流通过程的各种类型的机构(如制造商、农场主等生产者,各种类型的批发商、零售商以及其他卖主和买主等)组成的,通过这种机构风,商品才能上市行销,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和用户,实现商品的价格和使用价值。正因为这样,所以有些市场学者:"从生产者的立场说,这种用来达到市场的机构网,就是分销渠道。"

  (3)在商品从生产者流向最后消费者或用户的流通过程中,最少要转移商品所有权一次,例如制造商将其产品直接销售给最后消费者或用户,而不经过任何中间商(制造商→最后消费者)。但通常,生产者要通过一系列中间商将其产品转卖商品所有权几次。例如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最后消费者,这是直接转移商品所有权;制造商→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最后消费者,制造商通过代理商转卖,这是间接转移商品所有权,因为代理商对商品没有所有权,只是代客买卖,把商品所有权从制造商手中转移到其他中间商手中。

  小麦分销渠道是由农民(生产者)、地方收购商、佣金商等机构组成的,其起点是农民(生产者),终点是磨坊主(产业用户),在小麦从农民流向磨坊主的流通过程中,转移商品所有权两次;面粉是由磨坊主直接销售给面包房,这条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磨坊主(生产者),终占为是面包房(产业用户),在面粉流通过程中,只转移商品所有权一次;面包分销渠道是由面包房、零售商等机构组成的,其直民点是面包房(生产者),终点是最后消费者,在面包流通过程中转移商品所有权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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