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
[ 更新时间:2006/4/12
]
热
1999年3月15日,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签署外经贸部1999年第
1号令,公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自1999年5月1
日施行。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分
八章三十四款,包括总则、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程
序、评标规则、办理进口手续、违规与处罚、附则等,对机
电产品国际招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自《国务院批转国家
经委、国家物资局关于机电产设备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发[1985]13号)和《国家经委印发<申请进口机电设
备国内招标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进[1986]390号)发布以
来最为全面、规范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法规性文件。
《办法》在本月举行的全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会议上进行
了宣传。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招标是国际上通行的采购方
式,许多国家和一些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中对货物的采
购都规定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家规定进口特定产品
等也必须招标。目前,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尚存在着缺乏统
一管理,招标不规范,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影响了招标
工作的公正性,需要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做到有章可循。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机电产
品招标管理职能划转外经贸部后出台的第一个招标管理文
件。《办法》的发布实施,对加强招标工作的统一管理,充
分发挥招标的作用,规范招标行为,加强监督机制,推动招
标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许多招标公司表示,《办法》较以前的有关规定更全面、更
准确、操作性更强,改革力度较大,适应当前招标工作的需
要,具有指导意义。对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招标制
度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办法》对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提出了明确要求,各
机电办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协调、管
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把好标书审定和评标这两个
关键环节,通过招标,切实实现提高项目投资效益,节约外
汇资金的目的,同时注重提高国内机电产品的中标率。
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
1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