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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需理性对待,五大投诉案例警示汽车消费者


[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5/3/14  ]    ★★★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我们特别搜集和整理了汽车行业的五大经典消费投诉案例或现象。通过对这些经典案例的客观、公正的分析和总结,希望能给消费者以后的汽车消费多一些理性认识和帮助。

  案例一:新车未投自燃险消费者认栽

  张某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新车,使用不到一周,在一上坡路行驶过程中,突然感到车内有烟味,紧接着车的底盘燃起了明火。119赶来将火扑灭后,张某立即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处理结果:保险公司查询发现,张某的新车没有购买自燃险,所以不予赔付。无奈之下,张某又找到该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厂方以起火原因不明甚至可能是人为造成的、与汽车本身质量无关为由,不负责赔偿。这样,一辆价值10余万元的新轿车就此报废,张某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业内点评:在此案例中,张某虽对厂家的说法感到怀疑,但因无法举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所以有苦难言。另一方面,又没有保自燃险,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绝赔付。即使投保了自燃险,如无消防部门的起火原因报告,同样不能获得理赔。为此,特别提示消费者,即使是新车也要投保自燃险,并随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

  案例二:新车车身裂纹商家推卸责任

  王某在购买新车不到一个月后发现,车门上有一尺半左右的裂纹。维修中心认定,车门是出厂后受损并重新喷漆,责任不在厂家。王某认为,购车办理手续时留下的照片显示,购车时车门就有明显的喷漆色差,因此损伤应由经销商负责。

  处理结果:消费者认为,车门有损伤,而又无法确定车的其他部件是否也有损伤,因此要求换新车;厂家也声明,经销商应当对此事负全责并建议退车;但经销商坚持“只能修,不能换”。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业内点评:按“消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明知汽车有质量问题,还当新车出售给消费者,主观上存在着欺骗消费者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因此消费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三:交定金后涨价

  买了台高价车

  魏某在经销商处交付定金,以商定价格购车。但过一周后,经销商却称该车已涨价,须补交差额款才能提车。魏某要求退定金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得买了台高价车。事后,消费者认为经销商不讲信用,要求退回补收的车款。

  处理结果:魏某找到消协投诉,消协认为,经销商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就单方面提高汽车价格,应属于违约行为,经销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经调解,经销商将差价款退还给了魏某。

  业内点评:消费者在与经销商打交道时,经常处于弱势。消费者在交纳定金后,应该要求经销商在收据或发票上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案例中,消费者保留的收据对问题的合理解决起到了关键作用。建议消费者在购车、修车过程中,应及时索要收据并完整保存,以便在发生问题时有据可依。

  案例四:刚买新车毛病不断谁负责?

  王某所购新车一直问题不断,购车后几乎每月都上修理厂,一辆崭新的车就这样被折腾成了旧车,消费者要求退车。

  处理结果:汽车厂家称,王某反映的故障均为偶发现象,建议王某将车交由4S店进行长里程测试,但王某并不配合,因此无法对车进行确诊和解决。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业内点评:消费者可与厂家共同委托一家有检测资格的鉴定机构,对汽车进行检测,如果鉴定结论表明该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厂家应该予以更换或退货。如果消费者反映的故障确为偶发现象,不能立即检测出来的话,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更换零件等方式解决问题。

  案例五:厂商不诚信

  消费者上告法院

  李某在买车前,从汽车资料上看到,车内有8个喇叭;购车后发现后门上的4个喇叭不响。维修工检查后发现,那4只喇叭只有装饰网内部没有喇叭。向厂家反映后,厂家称产品本来就是如此。消费者要求得到与宣传质量相符合的汽车,或退车、赔偿。

  处理结果:由于厂商不愿意为消费者作出赔偿或换车,消费者一气之下将此事起诉到法院,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此事。

  业内点评:汽车经销商未向消费者提供汽车真实信息,汽车实物配置不符合其产品说明,违反了“消法”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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