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地区新闻

5月1日起 武汉首推违法药品强制召回


[  人民网-《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6/4/6  ]    

    人民网武汉4月5日电 记者杜若原报道:从5月1日起,武汉将在全国首推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这是昨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关于限期召回违法药品的暂行规定》透露的。

  根据这项规定,武汉市将对以下已流散到社会上,并可能造成危害的违法药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实施强制召回。这些违法药品包括:药品的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其他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企业在库、没有销售的违法药品不实施召回。

  该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上述违法药品,根据“谁生产谁负责,谁首营谁负责”原则,实行强制召回。违法药品的生产企业、直接从外地购进违法药品的批发企业自发现之日起或经药监部门确认之日起3日内,将违法药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名称、品名、规格、批号和不合格项目,在该市新闻媒体上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召回。对可能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违法药品,药监部门应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公告并紧急召回。

  《人民日报》 ( 2006-04-06 第11版 )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福建东百看中泉州大洋百货?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重庆首家合资航空公司本月签约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