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追寻“营销之道”
如果将效果被夸大视为“娱乐营销”受到伊利等企业冷遇的外因,那么内因无疑就是企业价值观和企业使命的不同。按照伊利的说法,作为中国乳业的第一品牌,伊利应更多地承担做大乳业“蛋糕”、提升乳业产业链价值等社会责任。
不久前,潘刚在接受采访时说:“品牌建设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是靠炒作就能炒起来的,那样的根基是不稳的……我们一定要踏实、务实,让消费者感到伊利的社会责任感,不太想和竞争对手作比较。品牌不是靠声音大,嗓门高。品牌一定要真正深入到消费者的心中,而不是说广告投入最多。伊利广告投入不是最多的,但给国家和社会创造的财富却最多,缴的税最多,是第二名的好几倍。”
曾有评论指出,伊利不赞助“梦想中国”的原因有三条:一是营销战略忌讳双线并行,伊利将以奥运会这个最好的传播载体为核心,实施娱乐营销必然导致主次失序;其次,伊利作为乳品行业的领导品牌,必然不会跟在挑战者最擅长的营销模式后亦步亦趋;第三是赞助2008年奥运会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一种企业公民的良好塑造,实施娱乐营销反而会削弱这种公益形象。
可见,伊利对“娱乐营销”的态度也应该是鲜明的。而从深层次思考,伊利在“娱乐营销”面前的冷静,其实质是伊利所追寻的“营销之道”,而蒙牛所一味追捧的“娱乐营销”则是典型的“营销之术”。
综观伊利的发展轨迹,我们不难发现“稳健”是最核心的关键词。伊利从来都是稳扎稳打,从不冒进。这种看上去“一点都不刺激”的发展路径,恰恰是众多优秀企业成功的共同基因。
冷静审视,中国企业之所以“营销之道”匮乏而“营销之术”泛滥,就是因为“营销之术”较容易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短期内的营销结果也更容易好看,而致力于追寻“营销之道”,则不仅需要战略规划及远见于未来的决心和毅力,更意味着需要在市场营销上持之以恒的付出。
当然,追寻营销之道,并不意味着对娱乐营销的一味排斥,只是娱乐营销应该“归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事实上,伊利就已启用娱乐明星张韶涵作为产品的代言人,以此对产品形象进行包装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