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推荐性技术标准体系,是科技部、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有关部委正在施行的科技攻关任务。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只是这庞大体系中的一个微小单元,但他也必须具备技术标准的通用原则特征:自愿性原则、遵守相关法律原则、考虑“适用性”和整体功能水平原则、依据科学与工程学原则、体现优势产品原则、具备可达、可测量、可验证条件原则等等,这正是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科技攻关的追求目标,这本书就是这一科技攻关项目的首批成果。
世界各国在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的研制与颁布方面,都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承担,以便保持环境标志计划的独立性。即从产品和服务环境标志种类选择的独立性,到技术标准的制定与颁布的独立性,直至合格评定程序与结果的独立性,这些工作是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的独立委员会、工作组和咨询团体完成,他们主要来自企业、环境部门、消费团体、学术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国家环保总局正在采取措施,国家标准委正在从国家层面研究建立和完善这一机制,教育部和民政部对高等院校发挥学术优势开拓环境标志技术标准,也进行了实质性支持,这本书就是各部门通力合作的成果,预示着光明的前景。
技术标准的权威不是来自强制,而是来自相关方的认可。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按公开、透明、开放、负责颁布之后,供所有的相关方按需使用,选不选用这些标准,是相关方的自由。即采购方可以自由指定供应方应达到哪些标准要求;合格评定方可以自由宣传本机构使用哪些标准认证和检测;生产方和商家也可自由规定生产和服务水平应达到哪些标准。这样一个市场化的互动机制是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的生命力和推动力。这本书正是互动浪潮中的第一朵水花。
最后,还必须强调的是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还具有灵活性,因为环境标志必须按照商业的成本———效益的模式运作,并使之与市场驱动和需求保持一致,真正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这就要求技术标准能对技术和市场的变化做出实时反应,或定期评审,或及时修订,或在标龄内做贯标细节说明,目的都在于反映高新科技的新成果和社会公众的新需求,确保技术标准与技术和市场同步。当然,在更新技术标准的同时,还要要求认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新标准的指标。这种更新又成为不断再版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的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
世界绿色有标准,证明绿色要标志。这是ISO14020系列国际标准教懂我们的。懂了就要做,就要实践,就要从实践上升至理论,再用理论去指导新实践。祝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循此规律发扬光大,扬帆远航!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