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时评

康佳到底是“内鬼”还是“英雄”?


[ 凌建平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06/3/30  ]    
    今日沸点,康佳因拒绝欧盟现场调查引发其对我国彩电反倾销

    主持人

    欧盟28日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媒体报道,这次欧盟反倾销主要是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违反了2002年7家中国彩电出口商与欧盟签署免征反倾销关税协议时的承诺,而任何一家公司违反承诺将被视为所有签字者违反规定,因此对其他6家企业同样征收重税。这6家企业是厦华、海尔、海信、长虹、创维和TCL。有些媒体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康佳之所以敢于和欧盟叫板,主要是近年来其已在海外建立多个彩电生产基地,完全可以不从中国直接向欧盟出口,因此反倾销大棒不仅打不到康佳身上,反而会造成那些在海外没有生产基地或者生产能力较低的对手失去竞争力。

    康佳昨天为此发表声明表示,由于欧元汇率变动以及机电产品成本快速下降的原因,到2005年,2002年协议的承诺价格已经高出市场价格60%以上,导致中国彩电产品实质上不可能进入欧盟市场。实际上从2005年开始,中国本土对欧盟市场已无显像管彩电产品出口。在此情况下,康佳与国内主要的彩电出口企业经过多次磋商,在2005年8月一致决定终止该“价格承诺协议”。

    康佳到底是“内鬼”呢,还是英雄?

    大众评判台

    周建锋:加大海外扩张是正确之路

    加入WTO时,康佳已在加大海外的扩张,这是康佳能拒绝欧盟现场认证调查的原因,这说明我国企业还必须真正在国际化的潮流和规则中来考虑制胜方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我只能说,康佳是走到了正确的道路上。

    何枝军:对别的彩电企业影响不大的

    我觉得这次反倾销对彩电企业影响不大的,在反倾销的氛围中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早就应该练就一身本领了,不是欧洲给的配额才40万台,而2004年仅广东省对欧盟出口的彩电就达867.7万台嘛,可见大家都是有办法的!而且康佳的申明也说得言之凿凿,大概是媒体又在瞎起哄了。

    周海滨:康佳不会出此下策吧

    这件事还没完全调查清楚。彩电企业都有同样的平台,如果因为有海外基地而有恃无恐的话,不利于海外市场的开发。中国企业海外工厂生产能力还达不到不顾一切的能力,因而康佳不会因为这个而出此“阴招”的。

    宋小姐:要换位思考

    康佳之所以这么牛,是因为它把生产基地向国外扩张,不断摆脱束缚自身的枷锁,使自己的企业自由健康的发展,在这个问题上康佳是我们的英雄。我觉得其他6家企业也应该这样,冲出国去,走向世界。每个人在指责别人的同时,也应该经常换位思考,才能高瞻远瞩,立于不败之地。

    常小宇:短视了

    仅仅从企业的竞争策略来讲,康佳这样做似乎是不错的举措,自己可从中收利。但从更长远的战略眼光看,康佳这样做太短视了,如果因此不能与其他企业达成竞合关系那是康佳的失败。

    王青松:应从大局考虑一致对外

    我觉得康佳从公司发展的角度可能是对的,提高自己在国内的竞争力,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本来就很残酷的。

    但从道义上康佳应从大局考虑,一致对外才对。

  话题策划主持 凌建平 MSN主持 祝裕

    沸点特稿

    道德谴责和商业竞争不是一回事

    冯军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咨询部主任

    我认为此前康佳同其他6家厂商结成的是一个攻守同盟,是导致其他中国企业被反倾销的承诺协议。首先我要质疑这个承诺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康佳这样做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不管是中国的还是欧盟的,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属于自律性的行为。这次康佳导致中国其他企业被反倾销,可能并不是根本性的原因,有可能只是一个导火索,我不能确定。但是个别企业违反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相互的攻守同盟,这种事情是一定有的。因为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我不认为企业都应该共同发展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商业竞争有它自己的规律,如果某家企业违反了这种承诺,只能说明这个承诺的脆弱性。

    如果事情确如有关报道所言,那么从商业利益的角度来讲,康佳这样做对自己肯定是有利的。同一个行业里,资本发展的最后一定是高度集中,这样成本才会逐步降低。整个社会也就是这样发展的,大鱼吃小鱼。

    康佳此举可能会招致同行和媒体的非议,但道德谴责和商业竞争不是同一回事,道德只是人们心中的一个尺度。企业以后如果想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只有不受制于他们,把自己的生产基地多元化,不要把其实很脆弱的同盟作为一个很可靠的东西,这样就不会因为某一家的单方面行为而导致损失了。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海信科龙续签代销协议 双赢还...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TOM+新浪”:究竟谁在蒙谁?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