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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商检证书


[  中华商务网    更新时间:2006/3/23  ]    

   商检证书,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
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
律依据的有效证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商
检证书的种类和用途主要有:
    1.品质检验证书,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
法定检验商品的证书,是进出口商品报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商检机构签
发的放行单和在报关单上加盖的放行章有与商检证书同等通关效力;签发的检
验情况通知单同为商检证书性质。
    2.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签发提单和进口商品结算
索赔的有效凭证;出口商品的重量证书,也是国外报关征税和计算运费、装卸
费用的证件。
    3.兽医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或食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
于冻畜肉、冻禽、禽畜罐头、冻兔、皮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
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进口国通关输入的重要证件。
    4.卫生/健康证书,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
生检验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冻鱼、冻虾、食品、蛋品、乳
制品、蜂蜜等,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5.消毒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安全卫生的证
件。适用于猪鬃、马尾、皮张、山羊毛、羽毛、人发等商品,是对外交货、银
行结汇和国外通关验放的有效凭证。
    6.熏蒸证书,是用于证明出口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
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书。
    7.残损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的证件。适用于进口商品发生
残、短、渍、毁等情况;可作为受货人向发货人或承运人或保险人等有关责任
方索赔的有效证件。
    8.积载鉴定证书,是证明船方和集装箱装货部门正确配载积载货物,作为
证明履行运输契约义务的证件。可供货物交接或发生货损时处理争议之用。
    9.财产价值鉴定证书,是作为对外贸易关系人和司法、仲裁、验资等有关
部门索赔、理赔、评估或裁判的重要依据。
    10..船舱检验证书,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舱清洁、密固、冷藏效能及其
他技术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完整与安全的要求。可作为承
运人履行租船契约适载义务,对外贸易关系方进行货物交接和处理货损事故的
依据。
    11.生丝品级及公量检验证书,是出口生丝的专用证书。其作用相当于品
质检验证书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
    12.产地证明书,是出口商品在进口国通关输入和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
和证明商品产地的凭证。
    13.舱口检视证书、监视装/卸载证书、舱口封识证书、油温空距证书、集
装箱监装/拆证书,作为证明承运人履行契约义务,明确责任界限,便于处理
货损货差责任事故的证明。
    14.价值证明书,作为进口国管理外汇和征收关税的凭证。在发票上签盖
商检机构的价值证明章与价值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
    15.货载衡量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出口商品的重量、体积吨位的证件。可
作为计算运费和制订配载计划的依据。
    16.集装箱租箱交货检验证书、租船交船剩水/油重量鉴定证书,可作为契
约双方明确履约责任和处理费用清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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