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期货交易所
1、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标准化合约买卖的场所。
2、期货交易所有如下职能
①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②制定并实施业务规则;③设计合约、安排上市;④组织和监督期货交易;⑤监控市场风险;⑥保证合约履行;⑦发布市场信息;⑧监管会员的交易行为;⑨监管指定交割仓库。
3、目前,我国期货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实行会员制下自律管理的服务机构。发展初期,我国的期货市场由于受地方、部门利益的驱使,各地纷纷创办各种各样的交易所。最多时达50多家。各交易所之间的上市品种严重重复,管理混乱。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目前只留下三家运作比较规范的交易所,他们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而且这几年来,各交易所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未来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配合整个国际期货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即期货交易中心日益集中,并且联网合并发展的势头十分迅猛。在2001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提出,"加大期货市场技术创新的步伐,在实现三家期货交易所通讯联网的基础上,完成交易所的联网"。这就给我国期货交易所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目前,我国三家期货交易所的通讯联网已经实现,为上市新的大宗商品乃自金融衍生品期货合约准备好了充分的技术条件。
第二节 期货经纪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
由于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在我国现存条件下,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公司法人,才能成为交易所会员,进入交易厅直接进行交易。非会员必须通过作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期货经纪公司代理,才能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经纪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帐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期货经纪公司是作为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例如神华期货经纪公司就是一家为客户提供全国三大交易所所有品种代理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结算、交割、培训等全方位优质服务的一家大型全国性期货公司。
第三节 结算公司
目前,在我国,期货交易的结算,是通过交易所内的结算部门负责交易结算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部门负责期货交易保证金管理和交易过程中有关税费的收取和缴纳。交易结算实行"逐日盯市"结算制度。为确保交易的正常运作和交易风险的严格控制,中国证监会规定,对存于交易所和经纪公司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比较起来说,在国际期货市场上,一般是由由会员单位和金融机构组成独立于交易所的专门清算机构,对期货交易结算进行管理。相对来说,结算机构独立于交易机构之外,有助于保证交易系统在"三公"原则下进行运作,使清算活动与交易所的直接利益相分离,有利于整个交易系统的监管和风险控制。而这将是我国期货交易结算未来的发展方向。
第四节 期货投资者
期货投资者是期货交易的主体。
一般按交易类型划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按投资者类型分类,可分为一般投资者、中级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世界各国的各项条例法规一般都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最首要的位置。
我们可以把期货交易看作是一台事前被规定好"游戏规则"的"金钱游戏"。那么,交易所是舞台,经纪公司是演员,结算机构是舞台监督,而投资者正是这出戏的导演!既然是游戏,则其运作赖以进行的核心就是规则。构成期货市场组织结构的所有参加者,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事前大家约定的"游戏规则"。这些"游戏规则"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交易法规、行业条例、行业从业人员规则等等。游戏规则始终被视为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下去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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