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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博客商机多,博客网站:钱应该都是咱的


[      更新时间:2006/3/20  ]    

  最近,名人“开博”已从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而最耀眼的一颗星当数徐静蕾。老徐博客在开张后短短112天,点击率就超过一千万,还引来广告商,但在博客上投广告却一点也不简单!

  新浪网以“博客属于个人的网页”的理由将皮球踢给了徐静蕾一方,他们又找到徐静蕾的助理,助理说还是先跟网站的人谈吧!就这样,广告公司被折腾得不轻却“送钱无门”。而颇具戏剧性的是,当网站、徐静蕾缓过神来之后,居然纷纷跳出来说:“这钱应该给我!”

    名人钱至少得分着拿

    徐静蕾6年没演电视剧,电影作品也断断续续。还能拥有如此火的人气,着实沾了博客的光。如今,自己的博客可以用来挣钱了,老徐当然希望分得一杯羹:“在我的博客上做广告应该和我的经纪人谈。”

    《体坛周报》的知名评论员董路,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目前他的博客点击率已经超过两百万,一家房地产公司想在他的博客上做广告。他坚持“我的博客我做主”———广告费应该属于我。“至少从最开始的角度来讲,是新浪邀请我写的。”他坚决地对记者说,“别人点击我的博客是冲着我的文字而来,又不是冲着网站来的,这钱当然应该归我。”目前,董路和广告商还在继续进行商谈,但如何开始第一步,怎么做?还有待寻找适当的方式。

    “童话大王”郑渊洁也曾遇到牛奶商要在自己博客上做广告的事情,只不过,因为自己从不喝牛奶而拒绝了。但假如成功,广告费该给谁?童话大王的态度是:个人与新浪网分成。“因为明星博客和网站是互利互惠的关系”。至于比例,郑渊洁说,应该按照博客的点击率,像徐静蕾那种级别的,应该和网站“八二”分成。

    网站钱应该都是咱的

    新浪副总陈彤认为:“当初开博,并没有考虑到以盈利为目的,只是增加网站的人气和点击率。我们提的要求是:新浪提供免费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并把明星博客放在博客的显要位置,而明星则只要提供免费的文字。所以现在谈明星博客怎样盈利似乎前景不明。但如果真的可以盈利,我个人认为博客上的广告应该属于网站,毕竟我们提供了平台、技术、大量的人力、物力,况且明星们也通过博客增加了不少人气,我们不会允许单个的博客直接拉广告。”

    而很多中小网站对于博客盈利也十分在意。和讯网副总刘峻表示,“如果靠单纯的博客广告来赚钱的话,可能网站所得收入不会太高。如果要真正大幅度盈利,可以通过短信的方式来看博客,这样不光网站可以得到巨大收入,明星也可以得到高额的回报。”刘峻还举了个例子,“比如徐静蕾在博客上发表了最新的日志,马上会通过彩信的形式发送到订阅者的手机上。收入上,网站可以考虑和徐静蕾分成。徐静蕾1000万的点击率如果按照十分之一的订阅率、每条最低收费5毛计算的话,也能产生50万元的效益了……”

    专家“游戏”规则该出来了

    博客的“所有权”问题一天不解决,广告商们就只能在一旁心痒难耐,名人和网站也坐立不安。

江苏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爱蓓女士觉得相关规定的出台刻不容缓:“博客的成本很低,所以它的商机尤为诱人。但无论博客的商业前景有多大,都需要有商业规则可循。2006年被称为博客年,我们现在急需一把打开这座商业富矿的钥匙。有关博客法律的问题,比如知识产权、博客的责权利等问题以后都将会立到民法当中。”

    而对于眼前的情况,陈爱蓓认为:“博客作为新生事物,目前民法中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款。但名人与网站之间应该本着公平的原则,以合同和协议的形式解决。”

 

    ◎国外博客如何盈利

    国外博客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网站通过博客盈利的方式大致有通过博客上所投放的广告盈利,不过这部分广告收益会和博客的所有人进行分成,另外还有让网友付费给网站写博客,而该博客所产生的商业价值与网站无关。

    ◎国内博客盈利第一人

    洪波的笔名叫keso,是国内最著名的IT评论家和博客作家之一,被keso fans们誉为“Bloger教皇”。现在他的博客网页上挂上了和讯网的广告。洪波透露自己博客上的广告价格刚过四位数,暂时和商家签了三个月,然后根据情况再看是否续约。到下个月初三个月就期满了,洪波表示商家还想跟他续约。

    写博客为钱翻脸第一人

    作家陈染曾一度退出博客,原因是新浪不给稿费、以及写博客会对自己的写作带来影响等等。不过后来不知为何,陈染又再度回归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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