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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领域“滋生”商业贿赂


[  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6/3/15  ]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正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土壤”。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指出,要彻底整治商业贿赂行为,推动反腐工作。

工程建设: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

【案例】为在重庆港务集团承揽建筑工程,某建设公司进行系统性行贿,上至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下至施工现场代表,数十人收受贿赂。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余敏指出,工程招投标中常曝出商业贿赂丑闻。招投标存在重重黑幕:非法挂靠揽工程、肢解项目分利益、多头挂靠搞围标、明招暗定搞串标、低中高算搞诈标、违法分包牟暴利。商业贿赂使招投标制度形同虚设,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

资源开发:高额利润导致官商勾结

【案例】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曾云高、曾繁金身为公职人员却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杨先明认为,资源开发与销售极易产生暴利。由于有利可图,往往导致官商勾结现象。比如,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有的煤矿非法生产经营,有的超能力、超强度开采,有的私挖滥采。违法矿主之所以这样胆大妄为,常常有官员在背后充当“保护伞”,必须下决心打掉这些“保护伞”。

产权交易:国有资产流失的“出血点”

【案例】重庆酱油厂破产处置国有产权过程中,该厂厂长收受购买方贿赂,致使产权被“贱买贱卖”。

【点评】“很好的国企以超低价被变卖,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全国人大代表沈长富说,这反映出我国对国有产权的监督管理很不到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后,接受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产权基本实现了“阳光”交易,交易行为得到规范。但相对而言,国有金融债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债权的处置过程仍需加强监管。

医药购销:高额回扣夺去天使灵魂

【案例】四川省自贡市第一医院近日曝出“成建制”收受贿赂的丑闻。从1999年到2005年,上至院长,下至副院长、药剂科科长、设备科科长、总务处处长,共有16名工作人员利用采购药品、医疗设备及基建之机,涉嫌收受贿赂。

【点评】“开药拿回扣、做手术收红包,许多白衣天使就这样失去了灵魂。”全国人大代表、宁夏人民医院院长王炜指出,医药购销环节的商业贿赂不仅败坏了医德,也是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从院长、副院长到各科室负责人,环节越多,药价水分越大。但“埋单”的却是患者。

政府采购:诱发掌权者的集中腐败

【案例】2004年9月,苏州市进行药品政府采购,上海一家医药保健公司在招标中落标。在得知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郑大水在增补药品招标联席会议上有发言权后,该公司业务代表送给郑大水1万元。在郑的协助下,该公司的药品顺利进入增补名单。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杨先明指出,供应商为了谋求最大利益,千方百计拉拢干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政府采购风险性,使以往分散的腐败变成掌权人的集中腐败。他认为,政府采购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危害很大,一是扰乱了市场秩序,二是增加了政府采购成本,三是降低了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

土地出让:地价评估牵出权钱交易

【案例】叶磊是广州市一家房地产交易所的职员,其工作是给某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划定大致范围,房产商据此缴纳出让金。叶磊先后10次接受急于得到“恰当估价”的用地单位或代理商贿赂达70多万元。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指出,在我国土地属于公有,一个土地估价人员给予房产商的所谓“恰当估价”,必须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认可才能生效,这个过程涉及权钱交易。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之间,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着密切关系,是滋生行政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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