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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手起家,花心引出离婚案


[ 陈榕 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6/3/14  ]    
  从白手起家到共同财产数千万元,从昔日的恩爱夫妻到眼下的形同陌路,41岁的张芬在悲喜中饱受感情折磨……在发现丈夫陈强先后养多名情妇且不思悔改之后,张芬将花心丈夫告上法庭提出离婚,要求分割6000万元共同财产,并向“有过错”的丈夫索赔100万元。10日,这起引起了央视关注的“天价离婚案”,在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10日内将作出一审判决。
  白手起家艰苦创业

  1983年2月,张芬和陈强经媒人介绍认识,“他是我的初恋,而在我之前,他已谈过几个女朋友。”张芬说,当时陈强家很穷,但她没介意。1985年底,二人结婚。1年多以后,二人凑钱接下了老家一濒临破产的旧厂,生意一炮而红。到1993年,他俩除了有厂子、有多个门市之外,还发展了一个二级企业,年利润过百万。

  妻子怀孕丈夫出轨

  令张芬没想到的是,两人的事业迅速上了轨道,而家庭生活却急转直下。1988年,大女儿出世。而就在张芬怀孕期间,陈强和厂里一个保管员好上了。面对丈夫的背叛,张芬简直要疯了,但为了刚出生的女儿,张芬选择了原谅和忍让。哪知,这竟是一个错误的开端。

  女大学生要她让位

  1992年4月,陈强又和一个餐厅服务员好上了。看着陈强和女孩在酒店的开房记录,张芬觉得天都塌了。她提出离婚,但丈夫一再表示“痛改前非”。

  张芬称,从1998年开始,陈强多次投资失败,亏了2000多万,连打牌都尽是输,牌友们叫他找个处女“冲喜”。陈强很快认识了武汉某大学学生岚岚。2003年10月1日,岚岚给张芬打电话,希望她让位,“否则我找人把你和你的女儿废了。”

  妻子:状告丈夫包情妇

  2002年上半年,张芬和陈强分居。去年2月,张芬向重庆市一中院递交诉状,提出四大请求:与陈强离婚;依法分割6000万元左右的夫妻共同财产;陈支付过错损失赔偿金100万元;陈每月支付给两个女儿生活费各1万元,或一次性支付200万元教育费、医疗费。据悉,这是重庆市目前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该案第二次庭审时,张芬特地带着电视、DVD及3份录像资料、两份录音,当庭出示“以证明丈夫在外包二奶”。

  丈夫:“我们可以复好”

  10日上午,张芬和陈强再次对簿公堂。针对张芬“感情破裂”的说法,陈强给予否认:“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破裂,完全可以复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陈强称,“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多,目前公司还欠银行贷款2000多万。”

  进展:10日内一审宣判

  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和解,二人均表示同意。张芬随后抛出了自己的心理底线:要求分得银行冻结的1030万元存款、全部房产、公司股权的68%;陈强表示“不可能”,他同意拿200万元现金给张芬,“只要你帮我还清银行的2000多万贷款,房子、车子和公司的所有财产我都无所谓,听候法院的判决。”

  由于双方提出的财产分割标准差异太大,审判长表示,合议庭将在10日内对该案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记者欲采访陈强,我们表明身份后,他当即表示拒绝,甩下句“就是你们媒体把我整了”,随后匆匆离开了法庭。

  庭审结束后,张芬在法院门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谈及曾经拥有的豪车奔驰、保时捷,包括两栋别墅在内的数处房产,以及上千万元的存款,她平静地表示:“我已不再留恋那些东西,自从丈夫有钱后,我却离幸福越来越远。”现在,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痛痛快快地和他离婚,赢得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和两个女儿过上平静的新生活。”“这辈子我再也不相信婚姻,也决不会再婚。但如果有一天,丈夫没钱了,落魄了,可能只有我会去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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