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互联网 >> 应用实例

招商招来“假洋鬼子”


[  江苏法制报    更新时间:2006/3/13  ]    

  在各地大搞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些“假洋鬼子”也粉墨登场,利用人们的马虎疏忽轻信骗取钱财。日前宿迁市中级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外国人利用招商引资实施的连环合同诈骗案,委内瑞拉共和国人聂英杰(1972年12月4日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外文名NGSHUNGYINGJIE)骗取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该案给各地的招商引资活动敲响了警钟。


  “2000万美元大公司”的董事长

  2003年底,泗阳县仓集镇(现属宿迁市宿城区)到上海市招商。其间,在他人介绍下,聂英杰以虚构的绿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身份与招商人员进行接触,后经考察、洽谈,聂英杰表示在泗阳县投资建设环保项目。2004年3月8日,聂英杰在无资金实力的情况下以江苏维红公司(此时还未成立)名义与泗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泗阳县工业园区企业进园协议书》。此后,聂英杰提供虚假资信证明及其他申请企业注册的相关材料由当地政府部门协助,于2004年5月24日取得江苏维红公司的企业注册登记,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但并未实际缴纳注册资金,注明实收资本为0万美元。这样身无分文的聂英杰摇身一变成了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的江苏维红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障眼法隐去公司空壳

  2004年4月份,在谷小平介绍下,浙江省金华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华公司)项目经理赵志刚认识了聂英杰,表示想承包江苏维红公司建设工程。聂英杰隐瞒了因其无资金交纳土地出让金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未办理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的事实,并虚构巨额工程造价和自己经济实力,双方在商谈工程承包事宜中约定:在合同签定并公证后,由浙江金华公司先支付35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保证金。2000年5月28日,聂英杰以江苏维红公司名义与浙江金华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同日到泗阳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用于公证的江苏维红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隐去了“实收资本0万美元”字样,骗取了浙江金华公司的信任。

  揽工程心切被骗350万

  2004年6月4日,浙江金华公司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江苏维红公司300万元人民币工程保证金。另外,聂英杰还出据另50万元人民币的收条给谷小平,由谷小平从赵志刚处骗走现金20万元人民币及30万元人民币的欠条。此后,聂英杰将300万元人民币工程保证金中的150万元汇给其妻子用于注册公司,后又用该款购买房屋一套(价值76万元,位于大连市亿达国际新城);支付土地出让金50万元人民币;支付其他工程欠款50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用于装修租赁房屋及个人日常开支。其后,浙江金华公司多次催促开工未果要求聂英杰退还保证金,聂英杰在江苏维红公司账上无款的情况下开给赵志刚一张100万元人民币的转账支票。在赵志刚多次催促退还保证金的情况下,于8月份用池荣兴汇给的50万元人民币中的10万元还给赵志刚,剩余部分无力偿还。经其公司调查核实,得知绿洲集团并不存在,江苏维红公司的注册资本实际出资额为0万美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聂英杰处扣押价值25万余元物品、现金5.8万元人民币和土地出让金50万元人民币返还被害单位,并查封上述购买房屋一套。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04年9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8日被监视居住,10月29日被执行逮捕。

  如法炮制再建空壳公司

  聂英杰经他人介绍到江苏省泰兴市古溪镇,又于2004年2月14日以绿洲(集团)企业有限公司名义与古溪镇政府签定《协议书》,约定由绿洲(集团)企业有限公司在古溪镇投资4000万元港币建设生产胡萝卜素饮料项目。

聂英杰提供虚假的资信证明及其他申请企业注册的相关材料,由当地政府协助办理申请成立江苏绿鑫公司事宜,注册资金为800万元港币,并于9月17日取得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但由于未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注册资金800万元港币并注明实收资本为0万港元。

  50万“定金”又入囊中

  2004年8月份,浙江侨信公司董事长池荣兴经他人介绍认识聂英杰,并得知聂英杰成立江苏绿鑫公司准备建设厂房一事后,到南京市找到聂英杰要求承包该工程。2004年8月19日,聂英杰在未实际出资、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企业未取得注册登记的情况下,与池荣兴签定了《总揽承建合同》,将工程总承包给浙江侨信公司,工程造价3000万元人民币,定于2004年9月18日开工建设。浙江侨信公司当日即根据合同约定将50万元人民币定金通过汇款方式存入聂英杰个人账户。聂英杰用其中10万元人民币归还给浙江金华公司,用其中16万元人民币用于其他工地开支,其余部分被其日常支出。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开工,浙江侨信公司于2004年12月16日向宿迁市公安机关报案。

  受审进监骗子收场

  宿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聂英杰在隐瞒其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采取夸大经济实力、虚构巨额工程造价等手段欺骗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巨额财物主要用于个人支出而无力偿还,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诈骗数额达人民币31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聂英杰归案后能退还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辩护人还提出被告人聂英杰没有潜逃,经查,被告人聂英杰在南京市其租赁的办公楼内被抓获归案,并没有隐藏或逃跑,故辩护人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据此,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聂英杰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被查封的大连市亿达国际新城19幢1单元10层2号房一套,返还被害单位。其余部分继续追缴,返还各被害单位。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亿唐:一个互联网贵族的没落轨迹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太保打造电子商务渠道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