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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反咬”《蝴蝶》抄袭


[  中国证券报    更新时间:2006/3/13  ]    



图片说明:《蝴蝶》海报


    
    最近乐坛抄袭之声不断,先是《嘻唰唰》被传抄袭日本歌曲,接着是传《吉祥三宝》抄袭法国电影主题曲。昨天,抄袭事件再度升级,从法国传来消息,法国导演菲利浦·慕勒正式起诉《吉祥三宝》抄袭电影《蝴蝶》主题曲。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几位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吉祥三宝”反咬《蝴蝶》抄袭自己,而记者辗转联系上远在大洋彼岸的配乐家Nico-las Errera,他却表述了起诉为名不为钱的想法,而律师则认为这个跨国官司想赢挺难。
    
原告:打官司为钱不为名

    前日有知情者从法国传来消息,法国电影《蝴蝶》的导演菲利浦·慕勒在仔细听过网络上下载的《吉祥三宝》一歌后,认为该歌的确抄袭了《蝴蝶》主题曲的主要旋律,并且于北京时间10日上午,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而《吉祥三宝》的演唱者布仁巴雅尔也将于近日接到来自法国的正式书面文件通知。不仅如此,菲利浦还专门召集了部分法国媒体,向法国记者表达了自己对这种剽窃行为十分愤怒,认为这侵犯了作者的知识产权。

    记者透过层层关系联络上了远在大洋彼岸的影片配乐家NicolasErrera,作为歌曲的创作者,他表示《吉祥三宝》这首歌已经在网上听过,起诉的事是由导演菲利浦提出,他们的想法是要对抄袭的行为提出抗议,“虽然不是完全雷同,但形式和曲调上极为相似,这种行为非常可耻,令《蝴蝶》蒙羞,我们只想通过法律途径说明事实,至于是否能获取赔偿,就不是很重要了。”

被告:是谁抄袭还不好说

    记者昨天联系到布仁巴雅尔的经纪人罗科昀,他就此事作出三点回应。第一,他对消息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法国方面是否起诉,是什么时间,是什么理由起诉现在他没有核实,因此对于外界他不想多说;第二,布仁巴雅尔根本没有收到法国方面的书面文件,是否是真的起诉还是一般性的交涉都很难确定;第三,他再次重申,《吉祥三宝》根本不是抄袭的作品,它的实际创作时间比《蝴蝶》要早。

    另外,罗科昀表示,即使被告他们也不怕,因为2月中旬,他们在做客央视《新闻会客厅》时就已经公开澄清了抄袭之嫌,并且拿出了证据。罗科昀说,早在1994年,布仁的女儿5岁的时候,妈妈乌日娜有了灵感想做一个合唱的歌曲,就是《吉祥三宝》,当时全部都是用蒙语演唱的,后来他们的两个好朋友凑钱给他们做了一个卡带名叫《巴尔虎·布利亚特旋律》,B面第6首歌就是《吉祥三宝》,1998年的三四月份就出来了。正好他们的弟弟在法国学习声乐。在法国有一个民间的国际艺术节,他需要用马头琴伴奏,他就请布仁去法国了。布仁当时把磁带带去了200盘,放在艺术节的前台上卖,剩下的送给了布仁弟弟认识的电影界的朋友。而《蝴蝶》这部电影2002年才公映,“布仁怎么会先听到《蝴蝶》这首歌呢?他们先听到《吉祥三宝》倒是有可能。”

    记者问:“这么说你们可能被侵权,那你们会反告《蝴蝶》吗?”罗科昀笑笑说:“这个不会,我们不想在这种事情上计较,而且很多音乐作品互相借鉴也是可以理解的。”

律师:打这个官司有点难

    南京法德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认为,这个官司打起来有点麻烦。郭律师说,如果是法国导演在法国起诉中国艺人,那么这个跨国官司时间相对比较长。而“三宝”一方也要委托一个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人,并要熟悉法国和中国的法律。

    郭律师认为跨国案件现在很多,《吉祥三宝》也有另外一个途径,就是向法国申请管辖异议,要求在中国审理,因为这首歌曲毕竟主要是在中国演唱。所以,这个官司真的打起来,谁赢谁输还没准。

业内:如何界定音乐抄袭

    记者在网络上试听《吉祥三宝》和《蝴蝶》发现,两个歌曲都是采用了一问一答的演唱方式,从旋律、调性、和声、配器等音乐组成部分来看,是有些“相似之处”。在新浪的调查中,有47.95%的观众认为只是旋律上有些像谈不上抄袭,22.32%的网友认为确实有抄袭之嫌。那么,音乐、法律界到底如何界定音乐抄袭呢?

    据了解,目前中国乐坛业内有个普遍认可的标准,即“8小节以上雷同便视为抄袭”,但这也仅仅是一个业内的惯例。但另一种说法是,音乐不超过4小节不算抄袭。这是当年谭盾因在《卧虎藏龙》电影音乐中采用《丝路驼铃》后,新力唱片公司为其开脱时,提到这是由全球音乐著作权协会核定的规矩。

    南京法德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表示,现在法律上肯定没有明确规定几小节雷同算抄袭,业内界定还不准确,所以遇到此类官司都要请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如被侵权的唱片公司或曲作者鉴定,懂专业知识的律师鉴定,还需要国际版权机构鉴定。快报记者孙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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