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北京市国美电器和大中电器西坝河店,两家店的销售人员均称这几天的销售并没有因“饮水机有毒”而受影响,销量与往日差不多。记者在国美电器只发现一种无胆饮水机,价格比普通饮水机贵。当记者问及两种饮水机的销量时,该销售人员称:“这种无胆饮水机是去年上市的,销量不及有胆饮水机,因为有胆饮水机发展时间长,在技术和质量上经过一段时间完善更有保证。”
对于饮用水的“二次污染”问题,该销售人员认为,用无胆饮水机烧水必须用与此配套的水杯接水才行,而这种杯子顶端的胶皮口处不是密封反而容易产生细菌。
另据业内人士介绍,有胆饮水机虽然长时间开着,但是其保温作用会使其在二次加热的时候减少耗电量,无胆饮水机虽然只在喝水时开启,但是其一次开启的耗电量很大,而且每次能够加热的水量有限,所以在公共场所的无胆饮水机耗电量未必就比有胆饮水机小。
而在记者采访的几位消费者中,也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中一位李先生表示,自己家已经用了几年有胆饮水机,并且及时清洗,桶装水的质量也是有保证的,所以一直都没出现什么问题。而对这样的消息,他表示:“可能是炒作吧,但是我并不会因此而不用有胆饮水机”。而另一位打算购买饮水机的王女士则表示,还是等一阶段有了一定说法之后再决定买不买:“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炒作,怎能愈演愈烈?
近两年来不断有商家为了宣传新产品而将这种看似具有爆炸性的消息公布于众,行业内部揭短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
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强,他表示,商家通过没有科学依据的论断来推销自己的产品而贬损同行其他产品,是一种恶意的炒作,这是对消费者不负责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广告词中,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其他同类产品没有的功能,而且没有出具相关的证明,这种做法是违背《广告法》的。
对于这种行为的后果,孙强教授表示不仅会影响行业内部的正当竞争,也会导致消费者对市场暂时性的失去信心,造成行业不正当发展,所以,作为企业信息的发布人,应该增强自身企业形象,强化守法意识。
这种现象应该如何进行快速有效地治理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岿博士,他表示,治理这种商业行为最快速、有效的方法应该采取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和惩戒,利用市场的力量调节,采取行业内部通报,把情况及时澄清,在媒体上揭露,及时制止这种行业内部不正常的竞争行为!
行业恶意炒作案例
2003年3月,深圳金威对外宣布,其绿色工艺应用研究项目通过国家级鉴定,“不使用有害助剂甲醛。”紧接着,深圳金威发动了一系列宣传攻势,声称“金威啤酒是全国同行业第一家不添加甲醛的企业,喝啤酒就要喝不添加甲醛的金威啤酒!”一时间,有关甲醛的讨论如火如荼,消费者谈“啤”色变!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和之一没,甚至严重影响到了中国啤酒的出口,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是恶意的炒作行为。
2004年4月,为了配合“新一代不含防腐剂”果冻上市,金娃进行一系列的造势活动,金娃公司公开宣称,目前市场上几乎大多数果冻里面都含有防腐剂,包括以前的金娃果冻。据金娃品牌推广负责人士透露,虽然金娃以前的产品也含有防腐剂,但金娃决定撤换以前的系列产品,并陆续停止生产含防腐剂的产品,把原来的生产线逐渐调向无防腐剂果冻。金娃公司此次商品推广甚至不惜以行业揭短来引起注意。
2004年9月10日,因宣称“1:1:1”的金龙鱼调和油里3种脂肪酸的真实比例为0.27:1:1,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以其“1:1:1”广告涉嫌误导消费者为由,召集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了解情况,要求金龙鱼更改广告内容之后,再重新在媒体上播放。而在金龙鱼争议广告被“叫停”之后,业内又传出“鲁花老总孙孟全现身称 ‘1∶1∶1’涉嫌虚假宣传”的消息,再次让金龙鱼陷入漩涡。鲁花浮出水面直击金龙鱼,以及面临窘境的金龙鱼广告被停播,似乎这些事情还远远不够让这次“金龙鱼涉嫌虚假广告”事件收尾。之后,鲁花等7企业联名上书要求北京市工商局通知有关媒体停播所有“1:1:1”广告。
2005年五谷道场爆出的所有的方便面都致癌的说法,最终也被食品科技协会认为没有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