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创业投资 >> 风险规避 >> [专题]投资观察

试用7个月仍是临时工,海南的大学生不知所措


[ 欧阳蔚华 商旅报    更新时间:2006/2/28  ]    
  大学生投诉“试用期”遭遇
  
  当前正是大学生毕业找工作的高峰期,近日记者接到不少大学生关于“试用期”的投诉称,一些公司频繁地试用大学生,又频繁地解聘,欲通过试用期往往遥遥无期。
  
  试用7个月仍然不转正
  
  海南大学的刘同学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应聘到海口市一家广告公司,干了近7个月,老板却称虽然干了这么长时间,但刘同学的销售业绩依然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因此还得继续试用,直到公司认为合格才能转正。刘同学咬着牙继续干,每个月比同事少拿500多元,他不知道自己的试用期什么时候是个头?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像刘同学工作的那家公司试用期超过最长期限6个月,已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刘同学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工作不少干工资没见涨
  
  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小郭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他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老板告诉他试用期每个月工资是400元。前几天海口市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小郭找到老板要求涨工资,老板说那是正式员工的工资,他还在试用期,不能享受这样的工资标准。小郭感到不知所措。记者从海口市劳动部门了解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执行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小郭所在的那家公司不仅应当执行海口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应将前几个月的工资差额补齐。
  
  建立劳动关系没有试用期限
  
  记者在走访大学生求职市场时了解到,大多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列入单位试用员工名单,其他方面如“三金”、试用期限长短等方面很少涉及。
  
  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最长6个月,也无论劳动合同有无固定期限,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职介女工揭露假招聘黑幕,求职者被...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个人如何使投资收益最大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