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80年开始享受普惠制待遇,在利用普惠制的头3年内,我国对当时19个给惠国的出口总额增长了50%,普惠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4年,我国对欧盟出口贸易总额为1071.6亿美元,约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8.1%,其中对欧盟各成员国出口产品共签发普惠制与产地证244.5万份,签证金额650.89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普惠制总签证份数的66%和签证金额的66.3%。利用欧盟普惠制发展中国对欧贸易的出口量相当可观。
但现在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普惠制的价值正在降低。首先,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集团化步伐加快,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税有的已经降低为零,这将是世界一种普遍趋势。
其次,普惠制具有有限性:一是给惠国有限,并不是每个发达国家都是给惠国;二是给惠产品的范围有限,一般说来,农产品给惠较少,石油、纺织、鞋类、皮革制品等排除给惠,给惠范围往往随着制订方案的给惠国和国家集团经济贸易政策的需要而有所增减;三是其他条款限制,比如例外条款规定,当从受惠国优惠进口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给惠国相同产品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时,给惠国保留对该项产品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
第三,传统关税壁垒正被技术壁垒、绿色壁垒所取代,发达国家完全可以凭借其技术优势而以绿色壁垒的形式影响贸易。
四是美国“毕业条款”的压力,即当受惠国家或地区某项产品在美国市场已形成足够的竞争能力时,美国将取消此项产品享受普惠制待遇,并美其名曰“毕业”。后来,一些国家也采用了这个条款。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是不可能躺在普惠制上“睡大觉”的。
业内人士指出,在看到普惠制给国内企业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应看到潜伏的危机正悄悄逼近。2004年以来,中国不断遭遇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创,纺织品贸易摩擦、反倾销的困扰、中国产品面临欧盟普惠制毕业、数千份普惠制证书频遭日本官方质疑与查询等,企业出口不时处于历经磨砺的多灾多难过程之中。
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普惠制说到底只是辅助外贸出口的一种手段,并不能起主导作用。在出口产品比较单一、拳头产品少、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出口仅仅依靠普惠制肯定难有大的突破。而且,在全球关税越来越低的今天,普惠制的好处已更倾向于最不发达国家,一些经济发展稍快的发展中国家受到了更多限制。比如,美国就先后取消了巴西、泰国、土耳其等9个国家或地区310种产品的普惠制待遇。
由于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欧盟、日本等也开始撤消我国许多大类产品普惠制待遇。这对一些长期依赖普惠制的中国出口企业来说肯定会带来不小的影响。在普惠制优势已逐步削弱的现实面前,如果我国企业还像过去一样依赖普惠制扩大出口的份额,无疑是要吃亏的。
因此,企业在积极利用普惠制的同时,也要避免过分依赖。业内专家就此提出了四方面建议:
一是企业要逐渐摆脱对普惠制的依赖,正视现实,树立信心。在世界贸易自由化发展的今天,出口企业的观念要从应对关税壁垒逐步转向应对技术壁垒。应该通过改进技术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品附加值,强化内部管理等措施,提高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充分利用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尽最大可能发展企业品牌优势。如今进口商最关注的不是关税优惠多少,而是企业能否稳定提供质量有保证的产品,因为质量比价格更有竞争优势。
二是企业在生产和组织货源上不要只盯着普惠制不放。我国的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文件,目前已越来越被广泛利用,应加强对此的研究和应用。
三是捕捉新市场。企业应关注中国-东盟成员国出口产品的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的7000多个税目产品,自2005年7月20日起享受东盟给予的关税优惠,其中对新加坡的最惠国税率为零,这实际上已经为中国企业开辟了新市场。
四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正确面对和运用普惠制,实现普惠制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增强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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