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每日关注 >> [专题]法律法规

国务院制定若干意见,垄断破冰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5/2/25  ]    ★★★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宪法修正案要求,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新华社24日受权全文播发了《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

  《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完)

  政策解读

   
    国家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

  国家将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国家将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

   非公经济获准进入石油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

  《若干意见》明确表示,中国将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 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同时,将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国家将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国家将采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五项措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将有效发挥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从非公有制经济特点出发,切实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

  国家将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国家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

      

两部门就国务院鼓励非公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答问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两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关注非公经济

  温家宝: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

  温家宝指出,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财政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宪法的要求,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关注非公经济:我国民营企业对社会贡献日益增大

  我国99%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中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有关数据显示,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和出口总额的62.3%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提供的就业岗位已超过75%以上;专利约65%是由中小企业发明的,75%以上的技术创新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80%以上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开发的。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注水肉”执法监管出现盲区(图)...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居民用电今年不涨价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