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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草案最新版出台 民营快递面临“出局”


[ 贺宁 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6/1/25  ]    ★★★

 

邮政法草案最新版出台 民营快递面临“出局”

 

 

      《350克以下快递业务仍未取得突破民营快递不满《邮政法》草案最新版》后,命悬一线的上海民营快递上周六率先达成共识,准备主动采取措施“自救”。


  上周六下午,在浦东大道143号,信达快递的会议室内早已人声鼎沸,烟雾缭绕。来自上海约40家民营快递的当家人悉数到场,这些平时因为激烈竞争很少相互走动的老总们,此刻一团和气。对他们而言,今年4月在全国人大审议并很有可能通过的新《邮政法》将直接关系到自己的生存,时日无多,唯有抱团自救。

  会上,以申通、东方万邦、信达和泛航为主的上海民营快递一致通过了《上海部分民营速递企业对<邮政法>的意见》(下称《意见》),并计划于今天递交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海关总署和全国政协等方面。

  该《意见》表达了对《邮政法》草案第七稿的“失望和痛苦”,反对中国邮政通过行政手段扩大垄断,“让民营速递出局”。《意见》称,如果《邮政法》草案最新版得到通过,这将使全国所有民营快递“出局”。

  这或许并非危言耸听。一位与会的业内人士向早报记者出示了国内民营快递350克以下商务信函的主要业务,包括报清关资料、手册、核销单;商检资料;机票、戏票、娱乐门票;合同、协议;诉讼资料;图纸、样稿;签收单据、收据、对账单;提货单据;图片;贺卡、感谢信;U盘、磁盘;发票、汇票;多种证明原件、确认书、报表;多种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优惠券和广告。从这些业务上看,单一的一份快递显然不可能重达350克。而国内民营快递70%以上业务都在350克以下。

  除此《意见》外,上海民营快递会上同时宣布成立临时工作小组,计划在今年二月底三月初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向上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一反映《意见》;组织北京有关立法专家召开座谈会,并通过媒体向有关主管方面呼吁;引起社会更广泛的关注以及向全国人大代表发呼吁信等。最该引起注意的是,上海民营快递将会同北京、广州等全国范围内的民营快递共同发起呼吁,表明民营快递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正规的民营快递是具有合法身份的企业公民。据悉,《邮政法》草案第七稿关注的焦点在于,取消了私人信函和商务信函的区分,规定350克以下的国内快递业务全部为邮政企业专营,即使是350克以上的快递业务,也必须经过邮政监管机构许可,甚至还首次在草案中出现了处罚细则:“如违反规定处以5万到50万元不等的罚款。”国际上,目前通常采用重量和资费双重标准规定专营范围。
 

  邮政的专营范围实际上就是普遍服务,即指以合理的资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基本邮政服务。

  根据国家发布的信息,我国贫困人口的人均年收入在650元以下,以其上限650元为标准,月收入仅为54.17元,而EMS每件资费为22元,是这部分人群月收入的40.6%,显然,对于这部分人群,EMS是相当昂贵的,将其放入邮政普遍服务的范畴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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