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巧克力官司金莎初战落败


[  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06/1/16  ]    ★★★

  本报讯(记者沈衍琪杨汛)一个是全球四大巧克力生产商之一的意大利费列罗公司,一个是国内巧克力名牌企业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围绕后者生产的“金莎”巧克力是否侵权的诉讼“持久战”日前在天津落幕,蒙特莎公司被控仿制费列罗产品。这也为“金莎”的销售蒙上了一层阴影。

  费列罗称大获全胜

  费列罗公司起诉称,费列罗是1946年在意大利成立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多年来一直保持着特有的金色球状纸制包装、塑料制透明包装盒等外观。而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莎”巧克力多年来一直使用与原告产品相同或近似的包装,对消费者有误导作用。因而费列罗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人民币。

  昨日,记者从费列罗香港代表处一位负责人处得知,在天津法院刚刚作出的判决中,费列罗获赔金额是70万元人民币,而不是此前要求的300万元。不过,这位负责人对这一结果还是表示相当满意:“罚金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他们承认仿制我们的产品并且停止生产销售,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值得的。”

  金莎拒绝停产停销

  “蒙特莎的产品在国内已经有将近20年的历史,并没有仿冒国外产品,也没有必要仿冒。”昨日,记者致电蒙特莎张家港公司一位负责人时,他对此结果表示强烈不满,并拒不承认“金莎”巧克力存在“抄袭”行为。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蒙特莎公司会将诉讼“进行到底”,“在没有接到正式通知以前,我们决不会停产或停止销售。”他说。

  巧克力球卖得红火

  昨天上午,记者在崇文门新世界超市食品区看到,各种大小包装的“金莎”依然销售得红红火火。除去“金莎”之外,还有“金梦”、“菲曼金品”等其他品牌的国产巧克力,但外观上都大同小异。而费列罗巧克力则另辟蹊径,在距离货架2、3米远处搭起了一个独立的促销堆头。

  乍一看去,费列罗与其他几种巧克力均采用了金色锡纸包裹巧克力球,外套透明塑料盒的包装方式,外观几乎完全相同。惟一的区别在于价格,记者注意到,同样是100克“心”形塑料盒装的巧克力,“费列罗”的售价为39元,“金莎”的价格为21.5元,而“金梦”则只需要13.8元就可以买到。

    相关文章:

    期待中国巧克力品牌明日辉煌 

    开家巧克力专卖店利润超过10%

    巧克力的健康吃法

    巧克力:“土产”难敌洋货

    香浓甜蜜巧克力美肤[图]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格林柯尔系企业六案一审全败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家乐福华联近距离肉搏创零售业最高...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