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众要令之以文,还要齐之以武。齐武,用纪律、制度,整齐队伍,整肃企业。
《孙子·计篇》中提出了一个“法”的问题。道、天、地、将、法五事中的法,主孰有道……法令孰行七计中的法。法可作两种解,或作法令、制度解释,或作纪律讲。齐之以武就要动用这种法令、制度、纪律为标准设禁齐众。
管好部队、管好企业,令之以文重要,齐之以武也重要,光恩信使命,没有设禁齐众,队伍是成不了方圆的。
关于这,《孙子》有论述,《行军篇》中说:“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这是说,士卒在没有亲附过来时罚,士卒不服难以用;当士卒已亲附过来,法制不行,这样的军队就难以上阵作战。孙武的《地形篇》中也说过这样类似的话:士卒“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孙武就在这样认识基础上提出了有名的“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这个观点的。
“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类似这样说法古人讲得甚多。《礼记·杂记下》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这是说宽严相济,张弛有致,是文王、武王的治国经验。这些说明,处好张弛关系,从来都被一些政治家、军事家等视为重要大事的。
现在举诸葛亮挥泪斩马谡为例作说明。应该说,马谡是个人才,曾帮助诸葛亮出过开发西南的正确主张且有重大战绩,诸葛亮斩马谡是不舍的,但马谡确实犯了军令,铸成了失街亭的大错,需要刑威法治。这样,诸葛亮在马谡问题上,出现了是惜人才还是行威治的令文齐武的矛盾关系。据《襄阳记》说,诸葛亮在准备斩马谡时,蜀国众多文臣武将相劝,蒋琬对孔明说:“天下未定,而戮智计之士,岂不惜乎?”亮流涕说:“孙武……能制胜天下者,用法明也……,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用讨贼邪。”诸葛亮笃守孙武令文齐武原则,挥着眼泪斩了马谡,诸葛亮的治军威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齐之以武,企业经营中要不要实行这个原则呢”要的。举例说,以质量求生存,这个道理并不难懂。但是一些人老解决不好,其中原因之一就是齐之以武之够。假如动了真格,情况就会不一样。1984年1月河南省登封县一家金刚砂厂,因为质量检验员等人工作的失职,把一批提供外商的却是不合格的金刚砂,漏检运出了厂,于是厂长给予他的女儿质量检验员以除名的处分。罚不避亲,此举极大地震动了该厂全厂上下,从此后该厂职工对质量问题不敢再怠慢半分。
有人认为齐之以武是消极的做法,令之以文才是积极的谋众措施。其实,它们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令之以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给众以前进导向与力量重要;齐之以武,设禁治众,给众以控制因素,使众在一个正确方向上前进也重要。既有正确路线作引力,又有法令、制度、纪律作推力,如此前导后推,又导又推,这个众才是最有生命力的。
还应作如此认识,做思想政治工作,令之以文不是万能的。令之以文是能端正人们的错误思想认识。但是,可以端正人们思想认识,不等于端正了思想认识。认识与实际是有区别的。如上面讲的强调产品质量重要,开展了这方面教育,但人们仍有不重视质量现象的存在,此时,齐之以武,用好法令、制度、纪律这些“齐”的手段,就能到规范、纠正人们行为的作用,从而使人们更好地坚持正确路线。
当然,作如是说,也不是说,在谋众问题上,只要齐之以武就可以了,令之以文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事实是,在齐之以武前需要令之以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讲明齐之以武的意义原则;在齐之以武中,用法律、制度、纪律规范企业及职工行为时,也要令之以文,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齐之以武”中去;在齐之以武后,就是在执行了刑威以治后,思想政治工作也要跟上,使齐上以武产生应有作用,防止出现消极因素,为此也必须令之以文。
如何实行齐之以武有三条:一要与令之以文相配伍,有张有驰地进行;二要把齐之以武齐的依据,设禁齐众禁的标准制订好,即孙武所说的“法令孰行”问题。把法令、制度、纪律制订得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规律;三要把齐之以武齐的原则执行好,这就是孙武所讲的“赏罚孰明”问题,在齐武中,在整肃法令制度纪律时,要齐得公,齐得严明,不徇私。
写到这里,想到《三国演义》第一回上写的曹操置五色棒齐之以武威名颇震的故事,觉得这个故事典型、形象,集中地说明了齐之以武的好几个道理,录之作些议论。
曹操“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授予)洛阳北都尉,初到任,即设五色棒十余条于县之四门,有犯禁者,不避豪贵,皆责之。中常结蹇硕之叔,提刀夜行,操巡夜拿住,就棒责之,由是,内外莫敢犯者,威名颇震。”
这则曹操设五色棒齐之以武的故事,是一种成功运用赏罚原则的例证。它有三个可贵之处可资借鉴。一是齐之以武的禁令清楚。为了治安,对犯禁者必须处罚,并事先是示了警的。在县之四门置五色棒设禁,谁犯禁,则责打不贷;二是罚不避贵清楚。哪怕你是中常侍的叔叔,犯禁照样棒责不误;三是信赏信罚清楚。犯楚者一经发现,立即“拿住”,“就棒责之”毫不懈怠。
曹操设五色棒齐之以武的一些做法,符合西方赏罚理论的一些原则。西方有一个叫赏罚“热炉原则”的说法。是说,当你接触到一部燃烧的热炉时,就会受到“烫”的处罚。而且,这个烫的处罚也是禁令清楚的,谁触犯它谁就挨烫;也是罚不避贵的,管你是官是民,谁犯禁谁就受烫;也是信赏信罚的,一触即罚,现时现报,不拖欠,不赊账。
看来,曹操五色棒齐之以武之术,是很值得现代管理者铲尤一番的。现人实行企业管理,执行齐之以武法度时,亦需设好“五色棒”,明确禁令制度,严格按“热炉原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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