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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导游需要持“双证”上岗


[  中国旅游网    更新时间:2005/12/8  ]    
    为了加强对导游员安全管理,提高导游员安全意识,确保旅行社行业安全运行,吉林市旅游局出台新规定——从12月1日起导游员要持“双证”上岗,要求导游员不仅要佩戴IC卡导游证,还要携带“旅游安全合格证”。

  据了解,年初以来,吉林市旅游局不断加大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开展了一系列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旅行社行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吉林市旅游局从加强导游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入手,积极探索新思路:

  开展对导游员安全教育。吉林市旅游局请交通运管部门、消防部门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使导游了解交通、消防安全常识,学会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逃生自救和事故处理的方法;同时还编写《导游员安全手册》,将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旅游安全法规及导游员安全工作常识等内容汇集成册,发放到每个导游员手中,以旅游局导服中心集中培训和各旅行社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导游员的安全培训。

  加强对导游员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为把导游员学习旅游安全知识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吉林市旅游局专门组织全市导游员参加了安全知识考试。出题、考试、判卷规范、有序,使导游员真正了解和掌握相关旅游安全常识。与此同时,还出台了导游员持“双证”上岗制度,即对培训、考试合格的导游员发放导游员《安全合格证》,要求导游员上岗时必须持IC卡导游证和《安全合格证》。对《安全合格证》也实施年审制,和导游证一同参加年审,并且规定年审培训中旅游安全知识的培训不得少于10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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