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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子商务何时入佳境


[      更新时间:2005/12/7  ]    ★★★
    记者日前从中国移动“手机钱包”业务的运营支持单位——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到,“手机钱包”业务正在全国各地加紧推广实施,各地移动、银联和各大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合作进程也在加快,产业链各方正在就具体开放服务和技术接入等方面紧密磋商。

  记者甚至获悉,北京地区“手机钱包”业务可于今年下半年实现本地各银行卡账户之间的跨行转账,这在电话转账和营业厅转账中都未见得能完全实现。联动优势是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合资成立的专业公司,其权威性不言而喻。

  移动运营商“下手”电子商务

  “手机钱包”是中国移动、中国银联联合各大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于去年8月底推出的移动电子支付通道服务。中国移动用户在定制了手机钱包业务(即把自己与银联联网的银行卡与手机号码绑定)后,即可通过手机短信、语音、WAP等多种操作方式进行缴纳手机话费、查询银行卡余额和历史交易、手机投保、福彩投注、购买数字点卡等移动电子商务服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截止到今年2月的统计数字,我国各类银行卡的发卡总量已超过7.6亿张,其中带有银联标志的卡达2亿张,我国移动通信用户则正在逼近4亿(中国移动2.8亿,中国联通1.1亿),这是移动通信产业与银行业合作的基础。此外,日渐激烈的行业竞争也使跨行业的合作越来越受重视。

  去年12月9日,中国联通宣布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推出基于CDMA 1X网络的手机银行业务,新调任中国联通董事长的常小兵在这次合作启动仪式上第一次公开亮相,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联通对此项业务的重视程度。今年2月5日,交通银行正式宣布同时与两家移动运营商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通采用WAP通信方式的手机银行业务,以更加立体地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一直以来,电子商务都与固网电信运营商联系密切,但是由于互联网业务商业模式的特殊性以及安全性的不确定,固网运营商在该领域的进展并不大,而移动运营商由于有着较为特殊的通信模式以及单机对单一卡号的技术基础,被业界认为更具电子商务优势。因此,移动和联通现在对该业务领域的涉足并不是一种“个别行为”。

  运营商锁定银行卡移动支付

  衍生自电子商务的移动电子商务概念现在尚没有严格的定义,通常而言,是指利用移动通信网络进行数据传输并通过移动信息终端参与商业活动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移动电子商务是纯数字产业与传统行业相结合的产业,也是实现传统行业数字化的一个重要途径。”联动优势董事总经理张斌说。

  作为一种商务模式,移动电子商务的关键问题是支付,据张斌介绍,通常有三种方式实现移动虚拟支付。

  第一种,通过移动运营商的话费进行代收。但据悉,这种方式有可能被享用手机费用全额报销的用户恶意利用,更有可能加大坏账风险,因此备受争议。

  第二种,小额支付,即由移动运营商帮助客户建立一个小额的账户,利用该账户进行交易。这种方式增加了安全性,但它不仅限定了交易金额的上限,还有来自金融管理机构的政策管制,很有局限性。

  第三种,银行卡的支付,是将移动用户的手机号码与银行卡号码捆绑,再通过中国移动的网络,利用银行的后台系统进行交易处理的一种方式。张斌说:“从各种情况看来,这是一种比较长期比较完善的商业模式。”第三种方式也是中国联通推出的手机银行和中国移动手机钱包的商业模式,中国移动正逐渐淡化之前推出的基于STK卡的手机银行和手机证券服务。

  扩大消费者接触面是关键

  但正是这种在操作模式上最具科学性的商业模式对我国老百姓来说接受门槛最高。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至今,最普遍的支付方式仍是货到付现款或小额账户划账的事实便能说明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一位研究消费者心理的专家向记者表示,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尚处于市场培育和推广阶段,长期形成的消费习惯和固有的支付方式是这种快捷服务成长过程中必须逾越的一道坎。他同时强调,针对这种情况,移动运营商和相关产业链上下只有提供更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并逐步渗透到传统支付模式中去,才能使该产业有长足的发展。

  他的这番话与很多业内人士的观点不谋而合。原中国移动移动梦网中心主任崔健便曾在去年的一次研讨会上向记者表示,移动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便是没有解决与用户的接触面问题——如何让更多用户接触到这种方式,如何把移动商务和金融系统连接起来。他说:“在中国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会比在欧美更有前途,因为欧美国家的信用卡和网上银行体系太发达,留给移动电子商务的空间非常小,而中国还有很大的发展机会和空间。中国有市场,有随机的验证系统,有银行的体系保障,也有低廉的结算费用,关键是如何解决这些东西放在一起与用户的接触面问题,这需要巨大的成本,包括营销成本和时间成本。”

  记者感言

  服务内容: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瓶颈

  在记者面前,摆着一份“手机钱包”理论上可行的应用领域表,上面注明了“移动电子商务可应用但不限于以下行业”:

  1.缴费(包括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的缴纳、税务、交通罚款、有线电视、会员费等);2.购买彩票;3.付费电子邮箱;4.充值卡充值(如向市政一卡通等进行充值操作);5.各类传统媒体的征订购买;6.订票(机票、火车票、演出票、电影票、各类球赛门票等);7.远程或网络教育的付费;8.网上商城(包括IP卡、游戏卡、充值卡及各类实物商品的销售等)、自动售货机购物消费;9.购买保险;10.酒店预订;11.软件下载。

  以上项目中的很多条都让记者怦然心动,单是第一条,就足以让记者订制这项业务,哪怕承担每月5~10元的月租费(手机钱包业务需要支付月租费,但有些地方现在处于免月租费阶段)。

  但可惜的是,在手机钱包开通半年以来,尚能实现的缴费只有移动运营商自己的移动通信话费,而中国联通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的手机银行业务中,也只提供“直接利用手机办理建行本身代理的各项缴费业务”。至于所列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交通违规费等条目仅仅是理论上的可行项目,离实际操作有多远,现在还没有人能说清楚。据悉,全国各省市县镇,即便是小区之间各种费用收取的挂钩银行都不完全一样且不能互通,这其中恐怕因为涉及到不同层面的利益而很难靠自发行为解决。

  在全国上下的信息化浪潮中,顺潮流而动,抓住先机才能真正掌握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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