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高发与经济高速增长并无必然联系
主持人:连续发生的安全事件已经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有人说,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客观上我们也进入了一个安全事故高发期,该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和观点?
黄泰岩:经济的快速增长,把经济链条绷得太紧,特别是煤炭等方面,供应紧张,加班加点的过度生产,往往会导致事故的增加。但责怪我们国家经济增长过快,尤其是重化企业的发展过快导致事故高发,是没有依据的,说服力也是不够的。
彭宗超:安全事件不一定和经济发展成正比,事故的高发并不主要是因为经济的高增长,企业和政府如果有长远的眼光,我们也可以看到高增长、低事故的局面。
主持人:能不能说,目前这种局面是"丑陋"的经济增长模式对我们作出的惩罚?
赵英:一定程度上讲,这是中国经济进入到重化工业阶段以后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在这个阶段,会带动一系列原材料、能源的需要,产生了一种结构的失衡,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产业,比如煤炭、石化都面临一个高利润、高增长的时期。这是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需求结构调整期的重化工业发展的一个特征。但随着今后两三年内结构调整的完成,重化工业就会达到一个新的结构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像能源、原材料的投资就会趋缓,乱开发小煤窑的情况从经济动力上就会得到缓解。
主持人:既然重化工业发展往往会导致经济结构的失衡,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问题,我们能否可以选择跳过重化工业发展这个阶段?
黄泰岩:我的观念是,简单地把中国这一轮的经济增长看做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是一个误区。是不是安全事故发生了,我们就要把经济的快速增长放下来,甚至是放弃重化工业,直接进入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阶段?我觉得这种选择没有依据。
经济发展到这个阶段,肯定要付出一定代价。关键是我们怎么去看待这个问题。为了不出事,可以不生产,这似乎给人因噎废食的感觉。中国这么一个大国,不搞重化工业,单纯依赖别的国家,这又涉及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如果没有重化工业的完成,那么服务业也是不可能的;从另一个角度讲,像金融、保险、证券等也都取决于重化工业的发展。所以没有重化工业的发展,这些现代服务业也很难发展起来。同样,脱离了工业化,高新技术产业也是没有市场的。从这点来看,中国经济要发展,就必须经受重化工产业发展带来的痛。
橙色GDP是在做减法
主持人:在某种意义上,安全事故已不是制度与技术问题,而是一种发展观念问题?
黄泰岩:我觉得应该找到一个最优的结合,单纯地讲GDP,却忽略安全问题是错误;单纯强调安全问题,而忽略GDP 忽略经济增长,恐怕是更大的错误。关键在于怎么去平衡,和谐发展才是硬道理。
彭宗超:有人估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对GDP的损失影响大概在6%,如果我们的经济增长速度是9%,那么就要去掉6%的损失,这就是我们要付出的代价。如果反过来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表面上看着没有直接投入经济,但是损失降低了,实际上等于经济在提高。
主持人:能不能说,在一些地方GDP正在出现一定程度上的"橙色GDP现象"?
黄泰岩:"橙色GDP"是一个很有创意的说法。绿色GDP考虑的是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橙色GDP实际上把安全问题,人的问题放进去了。在一些地方的确存在着GDP情结,忽视了对生命的尊重,忽视了安全,这就必然引导GDP走向"橙色"状态。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应该善待生命,把它看成一个很重要的考核指标,把各个地方的安全指标放到GDP中去考核,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像过去政治考核一样能一票否决。
企业不能只做"利润猛兽"
主持人:有人认为,一些企业的基础设施,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起来的,从生命周期来看,已经处于一个老化状态。目前出现的一些安全事故也是我们在为历史买单?
赵英:国有大企业确实存在技术更新、设备老化等一些问题,但必须看到国有企业同样也存在着利润的诱惑,导致管理的疏松。
黄泰岩:不能这么简单的去说,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一些设备的更新速度还是挺快的,我们的好多设备在世界都是一流的,尤其是像石化、石油等行业,我觉得不能简单地下这样一个结论。我觉得导致安全事故的频发,一个是意识,一个是操作。并不是说设备一更新,就什么都解决了,没有那么简单。
主持人:从深层意义上讲,正是由于狂热的中国经济发展让企业生产一切向钱看,无止境地追求利益,这是不是说,企业利益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彭宗超: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往往存在一种短期性行为,它会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降低成本里面一个相当重要的成本就是安全成本,就像排污企业如果没有排污费的问题,可能就不会去治污,因为治污肯定要加大它的成本。安全生产也需要企业加大投入,这无疑也要加大它的成本。
武长海:据统计,中国煤炭产量虽然占世界35%,但中国的矿难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80%。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2004年我国矿难死亡的人数是6027人,平均每生产100万吨煤炭就有3.1个同胞付出生命。
企业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往往只是行政处罚企业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或者象征性地罚款,但造成的损失最终却由国家和人民来买单。那么重大责任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在哪里?我认为,根本原因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我所说的"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及其股东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履行某方面的社会义务。
主持人:国外在规避灾难事故方面,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
赵英:他们相关的处理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别严格,特别是牵扯到人的生命的赔偿要有高额的赔偿。另外,他们的工会在谈判中迫使企业主不断地改善工作条件。我们国内的工会,坦率地讲做得很不够,而且很多私有企业的工会也不健全。
武长海:美国在1977年出台的《联邦矿业安全和健康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煤矿业和其他矿业优先考虑和第一要务必须是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矿工是最为珍贵的资源。同时,美国还制定了成文赔偿法,加强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这些立法和司法转变,使企业在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会承担严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这样矿工在预见到安全受到威胁或已经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时,就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以避免利益受损。同时由于企业社会责任这根紧箍咒在身,如今,美国的煤矿业已转变成所有行业中最令人羡慕的安全行业之一,安全指数与零售业相当。1990年美国煤矿行业死于安全事故的只有66人;2000年,这个数字降至40人。而从年产量上看,美国煤矿业年产近十亿吨煤,只略少于中国的年产量。(梁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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