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营销专题 >> 营销类别 >> 直销

直销立法,混沌的开局


[ 韦绍锋 中国营销传播网    更新时间:2005/11/28  ]    

  “直销法规”适时颁布无疑表明了政府由“默许”到“允许”、由“人治”到“法制”的态度转变,为一大进步。但那些认为通过颁布一两部法规就能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人显然是缺乏科学思考的。特别是在中国保健品行业信誉度低、市场较为混乱的形势下,直销法的出台对于该行业的整治与规范更是难以大作为。依笔者看来,直销立法仅仅是第一步,中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旧有力量仍然是新规出台后社会公众、监管者、消费者所共同面对的棘手问题。旧有力量不会因为直销法规的出台而大幅削弱,或者销声匿迹,相反它们还会针对直销新规的内容与执行情况,变幻出新式的花样,走在直销的边缘牟取暴利。中国直销业的发展不会因此而发生大改变,直销监管任重道远。
  按规定,只有那些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交纳的保证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才能申请为直销企业,这无疑让绝大多数中国保健品企业望洋兴叹,能够迈入直销门槛的企业只占极小的比例,绝大部分企业仍然以传统的营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不受直销法规的约束,直销法规的颁布波及面并不大。

  绝大部分事实上已经在从事直销业务的保健品企业无力转型,变相直销仍然会成为一股强大的逆流。从2000年至今的四五年时间里,以会务营销为主要代表的“准直销”活动日渐盛行,甚至成为许多主流保健品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不少中小企业也凭着一支队伍、一个产品和一套方案快速启动市场,在无广告投入、无铺货风险情形下,获取相对较高的利润。这些企业将以“打擦边球”的方式绕过直销法规,行直销之实、而不受法规约束的结局将让获得牌照的直销企业受到冲击,造成直销领域混乱之局面。有迹象表明,目前已有不少准直销企业计划一改往夕边推广、边销售的行为,而是继续采用包括会务推广、活动推广在内的推广方式,告诉消费者到相应的、固定的销售网点采买,这样就与直销的“无店铺销售”划分界限。中国有上千家保健品生产企业计划走直销道路,多数无力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将会形成强大逆流。

  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仍会挖空心思寻找对策以减少直销法规对企业利益带来的影响。例如,直销新规以销售额的30%为直销员获得报酬的最高上限,这让不少直销企业认为难以操作,率先获得直销牌照的雅芳在几试点区域难以招聘到直销员与这一“薪酬比例”不无关系。事实上,许多直销企业的“薪酬比例”都在50%左右,但一些直销企业已想好了变通的手法,即通过数次的虚拟代理和分销,完全可以把30%的“薪酬比例”提高到50%以上,直销法的“苛刻条款”将打折扣。

  两部法规对执法者来说是个严峻考验,执法力度有待观察。直销法规的出台无疑体现了政府的智慧——它既完成了当初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又依据中国国情对非法直销采取了严厉的法律管束。但即使是直销法规出台后,也没有人能够回答诸如“直销市场秩序是否能上轨道,直销公司和直销商是否都能奉公守法”这样的问题,执法者必须面对直销企业违规的行为,对那些“打擦边球”的企业又是如何监管?另一方面,可以肯定的是,由于直销岗位几乎没有进入门槛,又被许多人炒作为致富的捷径,同时“直销立法”利好消息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入直销行列,加大发监管难度。

  保健品行业可谓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但同时也是信誉度最低的行业之一。虽然历经二十年的发展,但目前仍然积弊重重。它的革新之路伴随着国人保健意识的加强、生活水准的提高,以及行业“混沌年代”的结束,这无疑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直销法规可以让这一充满“过度营销”的行业又多了一种正大光明的营销模式,对于这种模式是否成为主流的预言为时尚早。因此,也别对“直销新规”寄予太多的厚望。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如何看待直销,直销带来就业机会,...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开闸在即,直销难现暴富“神话”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