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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侵犯商标权,长安状告江南奥拓


[  新闻晨报    更新时间:2005/2/5  ]    ★★★

与几年前相比,长安奥拓与江南奥拓之间的竞争已异常激烈。本报资料图片

   本报讯 有着同一血脉渊源的“两兄弟”———长安奥拓与江南奥拓,不仅频频在市场上兵戎相见,现在产品商标使用上,也开始相互叫板。

  记者昨日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独家消息,长安集团已于日前向湖南省高院递交诉状,对湖南江南汽车公司生产销售的微型轿车———江南奥拓的商标使用提出异议,称“江南奥拓”这一名称中的“奥拓”两字侵犯了其商标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长安奥拓:我们已注册

  据了解,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国家的统一安排下,长安、江南等4家公司从日本铃木公司引进了“ALTO”车型。此后,中国市场上一度出现了长安奥拓、西安奥拓、江北奥拓、江南奥拓这4种奥拓车型,并且其外形、档次都差不多。

  由于日本铃木只在中国注册了“ALTO”英文商标,1993年,长安独立将“奥拓”中文商标抢先注册,并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而江南奥拓等几家生产商,至今没有将其名称注册为商标。

  由于以前大家都是中国兵工集团下属企业,长安此前并未对其他生产商提出过商标异议。不过,自2001年江南公司因为股权变更,从兵工集团中脱离出来,并且从2003年年底起,江南奥托率先打响微型轿车价格战,在市场上频频向长安奥拓“叫板”后,长安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并终于于去年下半年,率先将江南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悉,两周前,江南奥托再祭降价大旗,将其最低售价定到了2.76万元。而按照江南公司的预期,江南奥托2005年的销售量将达到3万辆———这个数字已接近长安奥拓去年66639辆的总销量的一半。

  江南奥拓:我们没侵权

  昨日,在本报记者采访过程中,长安的几位高层均拒绝对起诉江南奥拓一事作任何评论。长安法律事务部付部长告诉记者,由于此案目前还未正式开庭,一些细节还不能向媒体透露过多。他只是说:“有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提起法律诉讼,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对此事,江南公司表示了强烈不满。该公司一位人士称:“江南奥拓”名称虽然未注册成为商标,但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本身已具有了“区别性”,成为了一个事实上的商标。因此,不能因为“江南奥拓”中包含“奥拓”两字,就认为是侵犯了“奥拓”商标权。

  该人士说:“相似的例子还有‘可乐’,第一家叫可口可乐,后来又有了百事可乐,中国又出现了非常可乐等等。这个‘可乐’已变成一种碳酸饮料的别称,与当初作为商品商标的‘可乐’已有了区别。因此可口可乐根本不可能去告其他企业侵权。”

  他认为,“奥拓”只能作为一种车型的名称,其作为一个汽车商标,应该是无效的,“何况奥拓还不是长安厂自己设计、独创的。”

  法学专家:长安赢面不大

  对此,重庆大学一位法学教授坦言:“长安的要求虽然合理,却未必合情。”

  他说,从此前一个类似案例(重庆、陕西、济南三家重汽,曾就“斯太尔”商标发生争议)的最后结果来看,长安赢的可能性并不大。他认为,“‘奥拓’最终可能成为一个共用商标。”

  新闻链接

  “奥拓”被抢注成润滑油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标初审公告:北京的自然人李某已将“奥拓”注册为第四类(润滑油等)商标。

  对此,长安人士称:虽然该公司于1994年获权的“奥拓”商标未含润滑油类,但“奥拓”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品牌,且润滑油商品属于与汽车相关联的领域,该行为属于恶意抢注。对此事,长安将在稍后采取相关行动。

  本组稿件由记者曾欢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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