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互联网 >> 行业动态

焦炭企业门槛抬高 中国限制高能耗产品出口


[      更新时间:2005/11/23  ]    ★★★
      商务部21日发布了《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格标准和申报程序》,进一步抬高了焦炭生产和出口企业的进入门槛。

  在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方面,与去年的相关规定相比,明年的焦炭出口企业注册资金由3000万元提高到了5000万元;近三年(2002-2004年)来年均出口额由10万吨提高到了12万吨(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出口额达不到12万吨的企业,如具有焦炭内贸经营范围,且2002-2004年年均出口供货在30万吨以上,也可获得出口资格。

  不过,对于近三年(2002-2004年)有出口实绩的西部地区和边境贸易区的企业的要求标准,则有宽松的标准:在符合其他标准的前提下,可由当地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荐。其中西部地区可推荐1家,其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边境贸易地区可推荐不超过3家,近三年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在焦炭生产企业方面,资质标准也有所提高: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炼焦行业规定(HT/T126-2003)》中的第三级标准,提高到符合第二级标准。

  焦炭生产高污染、高耗能,是国家重点治理的的行业,对其生产规模,原则上是满足内需少量出口。但目前市场过剩严重,迫切需要淘汰技术含量低、污染高的小焦炉,限制出口是治理手段之一。

  据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侯世国介绍,目前我国煤焦炭产能已经超过市场需求30%以上。过剩的产量导致焦炭价格有如坐“过山车”般,从高点向下迅速滑落。今年上半年,焦炭出口价格则一直维持在200-220美元/吨,9月初出口价已经降到了120-130美元/吨。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此时从出口环节扎紧口袋,再加上出口配额管理制度,将有利于压产和环保。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垂直搜索:专业公司夹缝中求生存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我国拟在沪建全球纺织运营中心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