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在国际上经过140多年的传播与发展,目前逐渐形成了三种主要形式,即: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直营连锁和特许经营自十几年前进入中国以来,已在不同行业和业态中获得成功。目前,日益成长起来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正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能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减少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能力,变竞争为合作”的自愿连锁,则在我国刚刚处于萌芽状态,今后市场的发展空间巨大。
自愿连锁通常是指一些中小零售企业在某一龙头企业或标识集团的统率下,通过自愿联合的方式组成的经营联合体。其在组织上主要表现为商品采购的联购分销和业务经营的互利合作。自愿连锁群体的各成员企业,仍保持自己的资产所有权并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和特许经营不同的是,成员企业在经营上自主权更大。同时,部分成员企业还是自愿连锁组织和品牌的共同拥有者。
在日前举行的第七届中国连锁业会议上,分别为当地零售企业龙头的河南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湖北雅斯连锁商业公司与全球最大的自愿连锁机构、食品零售组织———国际SPAR签署许可协议,正式成为其在中国的新成员。在此之前,国际SPAR在中国的第一家合作伙伴————山东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已经拥有三家出色的SPAR大卖场。
对于国际SPAR与中国区域领先连锁企业签约一事,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明确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支持SPAR自愿连锁体系在中国的发展。
据介绍,自愿连锁组织方式很多,主要有:由中小零售店铺自发联合所组成的相互合作的利益共同体;由批发企业出面,将一批中小零售企业组织在一起的经营联合体。这次河南、湖北两家企业与SPAR的合作方式,就属于后者。
“中国的独立零售商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国际SPAR总裁高登·康贝尔博士在签约仪式上作出上述评价,他认为,SPAR自愿连锁体系在中国的初步实践结果已经证明这一体系非常成功,“我们的目标,是与中国本地的零售企业合作伙伴共同分享经过七十多年实践总结出来的世界各地的最佳国家零售实践经验。”
专家指出,发达国家及我国的发展经验表明,随着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的转变,新的经营方式和业态的出现总是会改变和影响行业大量企业的命运,对很多中小零售企业来说,自愿连锁是提高企业竞争力、拓展生存空间的一种新途径。
目前,我国中小零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全面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实力强大的外资零售巨头和突飞猛进的本土大型连锁企业给它们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很大的压力。当中小零售商被国际巨头和本土“大腕”们逼得岌岌可危时,他们通常的做法就是抱团自救。自愿连锁方式的出现,对那些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又苦苦寻找出路的中小零售企业来说是一种前景广阔的选择。加入自愿连锁体系,中小企业可获得和大企业一样的采购价格,通过学习与交流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自愿连锁让中小企业看到了与中外零售巨头抗衡、生存与发展的希望。在我国,近几年出现的“上海家联”、“中永通泰”、“四方联采”等采购联盟,意味着本土零售企业在自愿连锁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加上SPAR、IGA等国际自愿连锁集团纷纷启动中国发展计划,都预示着这种连锁方式将备受关注。
中商商业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淑华认为,自愿连锁将成就中小流通企业发展。随着我国流通产业的高度竞争和快速发展,中小城镇、中小流通企业将备感经营压力,尤其是经营观念落后、经营人才缺乏、现代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消费支出水平不平衡、购买力不足、商品市场竞争无序等问题,将严重困扰所在地的零售经营者。为开拓市场、创新发展,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将会以自愿连锁方式,以强服弱,实现零兼批;大批发企业联合中小批发企业,带动中小零售、餐饮企业发展。国际自愿连锁企业将进一步登陆中国。在中小城镇、中小流通企业间,将真正出现以自愿连锁成就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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