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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膏掺西药 商家无证经营被查


[       更新时间:2026/6/2  ]  热 荐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林春倩 记者顾艳伟)标榜纯中草药膏药却违规添加西药成分,且商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售卖无标识药品。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宁氏传统膏药”店铺立案调查,并扣押相关涉案产品。

4月22日,消费者陈先生通过微信花费280元,在“宁氏传统膏药”店铺购买了3贴颈脊椎治疗中药膏,收到货后发现商品无标签标识,敷用后无效果,拨打12345热线投诉,要求退一赔十。

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者自制的膏药及其原料。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接到投诉后,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陈先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产品实拍图等证据。5月15日,执法人员前往涉事门店开展现场核查。经查,该门店宣称“膏药可治疗颈椎病、腰椎病、风湿病等”,现场查获多款自制膏体、中药粉、药酒、药膏贴等产品,所有自制产品均无正规标签标识。经营者宁某某交代,店内膏药、药膏贴等产品均为自行熬制、蒸制加工而成。

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门店仅持有营业执照,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经营药品。为查清产品成分,执法人员对店内蒸药膏、煮药膏、中药粉、药膏贴、药酒、龙眼核粉6款产品抽样送检并就地封存。

经协调处置,5月20日,经营者宁某某按照诉求向陈先生赔付3080元。该起消费纠纷得到解决。

5月25日,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除药酒、龙眼核粉外,其余4款自制膏药类产品均检出西药成分双氯芬酸钠。据了解,双氯芬酸钠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西药,主要用于抗炎、镇痛、解热。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盲目使用,易引发皮肤过敏、红肿刺痛等问题,还可能因药物过量产生不良反应。

灵山县市场监管局表示,该门店以纯中草药为噱头售卖违规添加西药的无标识药品,且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扣押全部涉案产品,并对该门店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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