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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回应南极磷虾油相关报道,未持有相关方股权及投资权益


[  红星新闻    更新时间:2025/12/18  ]     ★★★

        摘要:强调本公司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

12月17日晚间,同仁堂发布公告称,关注到网络上有关于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一款南极磷虾油产品及相关对“同仁堂”品牌的报道。

同仁堂称,四川健康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仁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健康”)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同仁堂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南极磷虾油相关报道中提及的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四川健康药业不属于上市公司同仁堂下属子企业。


同仁堂称,“同仁堂”商标和“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部分子公司获同仁堂集团许可,在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用于公司商号。此外,同仁堂集团有权将“同仁堂”商标、字号授权给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同仁堂集团其他下属企业使用。

同仁堂还称,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关注到相关报道后,已与同仁堂集团积极沟通、了解反映情况,会同同仁堂集团共同维护“同仁堂”品牌形象和声誉。据悉,同仁堂集团正在督促同仁堂健康依法处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

财报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同仁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同仁堂52.45%的股权。今日,同仁堂股价下跌0.82%,报收32.57元/股。

天眼查显示,同仁堂健康为四川健康药业控股股东,持股51%;同仁堂集团为同仁堂健康的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49.0731%,并通过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2981%。

此前,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15款不同品牌的南极磷虾油产品比较检测结果。其中,一款名为“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其磷脂标识值为43%,但实测却为0。(详情请戳:同仁堂健康回应“磷虾油涉嫌造假”: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已启动起诉)

12月15日,同仁堂健康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针对媒体报道的标注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该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记者 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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