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南京某企业规定同事不许结婚,已婚者一人须辞职


[  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05/10/27  ]    
    “单位同事不允许结婚,已经结婚的必须有一人要辞职”,日前,新港开发区内一家电子企业出台的这么一项内部规定,在职工中炸开了锅,他们认为,只要干好工作,企业就无权干涉个人私生活。

  据介绍,今年8月份,该公司突然出台一项新规定,夫妻不能同在单位工作,并且通过私下谈话要求已经结为夫妻的员工自行协商其中一人辞职离开单位,也没有什么补偿金,有的还工作了一年多时间。 电子厂里年轻员工本来就多,有些人都是谈了好几年的恋爱,也正准备筹备婚事,单位突然出台这样的规定让人措手不及,虽然结婚很重要,可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无奈之下也只好将婚期推后。员工们觉得这样很不合道理,只要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不应该干涉员工的私事。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一位费小姐告诉记者,企业确实在不久前制定了这样的规定,为此也曾参考其他企业的管理制度,从之前的人事管理来看,夫妻同在单位的员工相对来说比较难管理,也会相互影响工作质量。另外,员工之间是禁止相互询问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的,可夫妻之间就没办法进行管理。对于这样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也比较犯难,一位执法人员介绍,企业只要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而且和这样的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劳动法规,劳动部门也无权进行干涉。

  然而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在南京不少企业,特别是一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有这样的规定,明确禁止夫妻两人在一家单位或是一个部门工作,原因是夫妻员工不便管理,容易相互影响。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男子一夜风流遭小姐敲诈七年,不堪...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8龄男童班上公然向女生求婚,6岁起...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