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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新方案放弃“团队计酬”


[  金羊网    更新时间:2005/10/25  ]    

  产品标价下调两成,佣金比率最高升至27%

  本报讯记者叶红菱报道:中国直销法正式出台以来,多层次直销企业何去何从备受瞩目。记者昨日获悉,多层次直销“领头羊”安利的调整方案出炉:自2005年11月1日起,安利产品标价将全面下调20%。同时,安利经销商的销售佣金比率由6%—24%调高至9%—27%(包括原有的销售补贴),并从2005年10月起回溯计算。

  18万经销商计酬方式有变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李锦芬表示, 直销法颁布后,安利最大的调整主要体现在经销商的工作内容、性质及最为关键的计酬方式上。“这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改动”,郑李锦芬坦言。无疑,此次调整意味着安利18万经销商的计酬方式将要改变。安利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为能顺利申请直销许可,在上月初中国政府公布直销业相关条例后,安利即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现有营运状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检视,并论证研制了一套调整方案。由于相关直销条例将分别于11月1日和12月1日生效,因此安利将于11月1日对产品定价及营销人员报酬等方面进行调整。

  产品标价下月起下调20%

  据了解,安利的调整方案包括:在产品定价方面,自2005年11月1日起,安利产品的标价全面下调20%,与销售代表价并轨,这意味着公司取消了原来销售代表理论上的20%顾客销售报酬;在营销人员报酬方面,所有现有安利销售代表和经销商均以个人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销售额取得公司的销售佣金。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提高销售佣金比例,佣金提成比例为产品净销售额的9%-30%,并从2005年10月起回溯计算,鼓励多劳多得。同时,公司佣金结构的设计更会向基层销售工作倾斜,适当降低晋级达标的难度。安利有关人士解释说,产品价格下调并不是因为原来的价格虚高,而是考虑到直销法中规定的“销售人员的佣金比例不能超过30%”,所以取消了顾客服务报酬。

  调高经销商销售佣金比率

  安利还对经销商制度进行了全面调整。据悉,今后安利经销商将在其固定经营场所销售、推广安利产品、服务顾客,帮助公司拓展消费市场。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所有安利经销商将严格按照其作为独立商户的个体销售业绩计算报酬,即经销商在其固定经营场所销售安利产品,可按其直接向最终消费者(包括优惠顾客及普通顾客)销售安利产品的收入,获得公司发放的销售佣金。与此同时,安利亦将经销商的销售佣金比率由6%—24%调高至9%—27%(包括原有的销售补贴),并从2005年10月起回溯计算。同时,自2005年11月1日起,安利将向经销商提供其作为独立商户的当月个体销售业绩。而以往在易联网、电话语音系统、客服热线中的综合业绩查询功能,以及有关经销商、员工业务报表等资讯服务将停止提供。

  专家指安利放弃“团队计酬”

  直销法专家刘忠表示,安利此次调整表明其在中国已彻底放弃了“团队计酬方式”,这将为在华的众多多层次直销企业带来榜样作用。另一直销专家表示,安利高调宣布战略调整说明安利比很多国内直销企业成熟和理智。他认为,安利针对法规对经销商的计酬方式作出灵活的调整,但这种调整是局部的,相信应该不会影响安利的业绩。“安抚经销商和基层直销人员,这是直销法出台后安利稳定军心的首要举措。”该专家表示。(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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