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新冠疫苗加强针哪些人需要打?官方回答来了!


[  兰州日报    更新时间:2021/10/13  ]    ★★★

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截至10月11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22.2亿剂次。随着秋冬季来临,近期,多地已开启加强免疫工作,开打新冠疫苗接种加强针。


资料图:市民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陈冠言 摄

多地开启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这里打完加强针后“金码”变“钻石码”

今年9月,浙江、河南等地就提出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等10余省份已明确启动加强针接种。

在湖北,武汉、襄阳、宜昌、黄石、荆州等多地已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截至10月10日,湖北已有4.071万人完成加强免疫接种。例如,武汉市已优先对金银潭医院和机场等重点区域的高暴露风险人员实施加强免疫,目前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广西于10月9日正式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并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均可接种。

在福建,厦门、泉州、晋江等地已开启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厦门市卫健委提出,10月10日起,厦门市针对12岁以上、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启动加强免疫接种。

值得注意的是,据黑龙江省疾控中心10日发布消息称,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的人群,健康码将由“金码”升级为“钻石码”,作为后续加强针查验凭证。


资料图:学生进行新冠疫苗接种。泱波 摄

哪些人群可打加强针?

今年9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提到,建议对三类重点人群开展加强针接种。

其中包括口岸、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触到病毒风险比较高的人群;有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的人群,部分60岁以上的人群以及出国学习工作交流的人员,尤其是去疫情持续传播国家的人员。

但在各地对加强针接种工作的要求上,对接种人群最低年龄限制、是否优先重点人群等规定有所不同。

在年龄限制上,大多数地区规定本次加强针的接种对象主要是已经完成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但在安徽芜湖、福建厦门等部分地区也开放了12周岁以上灭活疫苗加强针接种。

在疫苗的选择上,目前各地多针对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此外,多数地区说明了现阶段优先对重点人群开展加强针接种,但也有部分地区未将接种对象限定于重点人群。

具体来说,湖北、广西、福建等地都明确优先开展重点人群接种,而山东济南、安徽合肥、黑龙江绥化等部分地区则未明确划定重点人群的限制。


资料图:医护人员为学生们接种疫苗。何蓬磊 摄

除了新冠疫苗,这种疫苗不能忘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地发展,新冠病毒加速变异传播,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仍然较高。面对新冠疫情防控持续存在的压力,疫苗无疑起到关键作用,开展加强免疫,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前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王华庆曾介绍,加强免疫产生的抗体持久力更强。加强免疫半年之后,虽然抗体水平也有下降,但依然高于两剂或一剂接种后的峰值。这些都提示,加强免疫之后会有较好的保护效果。

此外,相关研究表明加强免疫能使得抗体增加之外,抗体谱也更广了,这意味着它对变异株会产生更好的保护作用。

王华庆提醒,在疫苗的选择上,目前专家给出的建议是使用原接种企业生产的疫苗,假如同一个企业没法满足供应的时候,也要选择相同技术路线的疫苗来进行接种。也就是说,目前加强针不建议“混打”。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秋冬防疫的举措,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也在各地展开。那么,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能同时接种吗?根据今年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建议,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来源丨中国新闻网

本期编辑丨安 娜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值班总编丨张 鹏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无需资质随意贴牌 家用美容仪...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百亿车抵贷平台“投哪网”涉嫌非吸...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