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有些中药材不仅是“药”,在某些地方传统就有进入餐饮食用的习惯。但是,这往往只是民间的做法,要想变成食品进入全国市场,还需要获得正式的法律身份。而“灵芝”就是此类中药材。
一般来说,让这些中药“跨界”有几种方式,包括进入“药食同源名单”、进入“保健食品原料名单”,还有一种方式是为这些“中药材”制定地方食品标准,这样也可以获得食品身份,不过,从“身份便利程度”来说,进入“药食同源名单”是最为理想的,因为这样可以在全国畅行无阻。
终于,在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下发了《关于就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开展试生产征求意见的函》,从此开启了灵芝再次走向“药食同源”的合规之路。】
当然,只有2018年的征求意见函,对于灵芝的药食同源正式应用还是相距甚远。
然而,经过两年的各方征求意见,在2020年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在各省级卫健委会同市场监管局(厅、委)根据辖区实际,提出具体试点方案,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杜仲叶、山茱萸、黄芪、西洋参这9种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两部委的《通知》指出,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本次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国家卫健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武平县作为灵芝的主要产区之一,特别是传统食用更广泛的“紫灵芝”主产区;借助处于闽、粤、赣三省交界的低丘陵山区环境,森林覆盖率达79.7%,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植物多样,野生中药材和食用菌资源丰富,具有紫灵芝生长的独特优势;出产的林下仿野生紫灵芝品质优异,更无农残、重金属超标的担忧,天然健康,正是药食产品应用的优良原料。
说到这里,待正式法律政策放开,我们可以有哪些灵芝食品的畅想呢?
首先,是传统茶饮——灵芝茶
其次,是传统酒品——灵芝酒
第三,是风靡海外的即时冲泡饮品——灵芝咖啡
灵芝饮料、灵芝饼干、灵芝面条、灵芝酵素产品等等,期待更多的企业能够参与其中,研发更多、更好的灵芝食品,丰富人们的美好生活需求。
就目前而言,“药食同源名单”是个香饽饽。但是,中药材获取食品身份的过程十分艰难,这也离不开各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推动和支持。但在开发利用这些资源时,仍需注意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尤其在销售环节,要遵守相关广告法规,切勿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理性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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