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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应当日退还 预付资金不超100元


[  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9/3/20  ]     ★★★

  原标题:共享单车押金应当日退还 预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

  ofo超千万、单车公司倒闭押金难退……过去的一年里,有不少共享出行用户为“被套牢的押金”而苦恼。

  3月19日,《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应建立资金存管账户,对用户押金、预付金等进行专门存管。同时,《意见稿》还对用户资金的交纳金额、退还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比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等等。

  《意见稿》要求,运营企业与相关支付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及时退还用户押金,不得拒绝、拖延退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技术门槛。

  ofo退押金者超过1500万

  拿到ofo退款要等四五年?

  广州市民曹先生是ofo的老用户。2018下半年,他开始留意到路边可骑的小黄车数量骤减,大量故障车也面临无人收回的窘境。2018年12月19日,他无奈加入了ofo退押金的大军。当天的实时排名显示,他排11278822位。如今,四个月过去了,曹先生依然排在1039万名以后。按这个速度,大约4年后,他才能拿到押金退款。市民赵先生更是反映,他最近在ofo上申请退款,发现自己已经排到1500万名以后,“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拿回押金”。以每个99元押金计算,1500多万退款者需退还超过15亿元。

  共享汽车“途歌”退款难、酷骑单车倒闭押金难退、小黄车退款人数超千万……过去的2018年,像曹先生这样为“被套牢的押金”而困扰的人不在少数。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网约车等出行新业态屡屡传出“押金难退”的消息,“不交押金不能用,交了押金担心被套”成为用户关心的痛点。

  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保障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安全,保护用户权益,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3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有五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用户资金管理、用户资金管理协议及报告机制、联合监管机制、附则等五部分。该办法旨在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强用户押金(也称保证金)、预付资金管理,有效防范用户资金风险,

  《征求意见稿》规定,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通过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收取用户资金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以及为用户资金提供支付结算、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运营企业应建立资金存管机制

  用户押金交纳额与车辆成本挂钩

  关于广大用户关心的押金、预付金安全问题,《意见稿》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建立资金存管账户机制,由存管银行或合作银行存管用户资金。《意见稿》第四条规定,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基于协议,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同时,鼓励运营企业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采用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方式提供服务的,预付资金的存管和使用应当依法合规。

  此外,《意见稿》对用户资金的金额比例、退还时间也做出明确规定。

  预付金方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押金方面,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

  《意见稿》指出,运营企业与相关支付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及时退还用户押金,不得拒绝、拖延退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技术门槛。而且,当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基于原路退还原则退还用户。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了对用户资金管理的“联合监管机制”。对未按规定落实用户资金管理要求、履行相关报备和报告义务的运营企业,由其注册地相关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约谈,督促运营企业按照用户资金管理要求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并由发展改革部门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公示运营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向用户提示风险。对拒不整改的,相关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意见稿于3月19日起开始公示,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

  企业回应

  摩拜、哈啰积极响应 ofo暂不做回应

  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新规,多家共享单车企业也陆续做出回应。

  摩拜方面对外表示,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化解风险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摩拜单车支持并积极响应。目前,摩拜正在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运营,苦练基本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引领行业探索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哈啰出行也回应称,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希望可以净化行业,督促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推动共享单车行业的动态化监管机制,实行动态准入的政策,从而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

  3月19日,南都记者联系ofo小黄车公关部人士,其表示暂不做回应。

  律师说法

  实质问题是“用户押金被挪用”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林俊男律师认为,用户使用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时,与运营企业之前形成合同关系,押金属于用户资产,在满足退回条件后理应退回。国内“共享单车退款难”纠纷多因企业倒闭或企业资金困难、没钱退等引发。

  其实,背后实质问题是“用户押金被挪用,导致无法顺利原路退回”。交通运输部出台条例要求企业建立资金存管机制,相较此前,对用户押金用途监管效力增大,能比较有效保障押金与预付款的资金安全。但实际监管效果,还需进一步检验。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 苏海伦

  作者:毛淑杰 苏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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