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黑牛食品筹划资产重组 加速整合OLED业务


[ 赵黎昀 证券时报    更新时间:2018/6/6  ]     ★★★

        摘要:虽然本次公告中并未透露收购股权数量,但从向多家持股交易对方联合收购看,本次收购后黑牛股份或有意整合江苏维信诺、维信诺显示全部股权。

  (原标题:黑牛食品筹划资产重组 加速整合OLED业务)

  剥离了食品产业后,黑牛食品在显示面板业务方面持续发力。6月5日晚间,黑牛食品公告,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下称“国显光电”)拟以现金购买方式,收购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维信诺”)股权。并拟以现金收购信冠国际有限公司、冠京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维信诺显示”)部分股权。

  同时,国显光电拟出售其持有的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维信诺科技”)全部股权,潜在交易对方为维信诺科技原股东之一深圳前海永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公司预计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江苏维信诺成立于2018年1月19日,主营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维信诺显示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有机发光显示器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等。

  工商信息显示,本次收购前,国显光电持有江苏维信诺55.2%的股份,而交易对方三公司分别持股比例为30.9%、11.07%、2.83%。同时,国显光电持有维信诺显示51.2%股权,信冠国际有限公司、冠京控股分别持股30.4%、13.47%,另有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持股4.93%。

  虽然本次公告中并未透露收购股权数量,但从向多家持股交易对方联合收购看,本次收购后黑牛股份或有意整合江苏维信诺、维信诺显示全部股权。

  2016年下半年,黑牛食品启动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将原食品饮料业务剥离,并于当年8月底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进军OLED领域。

  5月11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已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32亿元,对江苏维信诺增资,并由江苏维信诺增资国显光电用于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同时,使用募集资金110亿元,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此外,使用募集资金8亿元对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用于投资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拟由“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也将变为“维信诺”。

  实际上,在本次名称变更前,黑牛食品2017年度已不再进行食品饮料行业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无食品饮料制造项目收入。2017年公司AMOLED及相关业务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2813.91万元,占年度总营业收入的88.69%。

  5月17日晚间黑牛食品还公告,公司投建的河北固安第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启动运行。该项目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目前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建设。设计产能为3万片/月,产品涵盖智能穿戴、手机、VR显示和专业显示等应用领域。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中粮酒业收编酒鬼酒背后:白酒红酒...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星巴克“灵魂人物”卸任 没有...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